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18人位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18人位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18人位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六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18人位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六次招标)
项目编号:WH01CG2019HW575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1日
开标日期:2020年04月2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打捞局芜湖潜水装备厂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永昌路58号
中标金额:*******.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医用空气加压氧舱、WYC3.8D2424、1套、110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李晋、金泽胜、王奇、孙亮、严漫漫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东路3号
联系人:周萍
联系方式:180*****781
招标机构名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项目负责人:余工联系电话:177*****150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 1266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26日 至 2020年04月27日 (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联系电话:177*****150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被否决单位
1、芜湖迈康商贸有限公司、芜湖市双吉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依据条款、法规: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或商务条款要求的;或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情形描述: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一览表中(一)舱体部分中第一条“氧舱结构形式:一舱两室四门式,平底平封头平移门”。
首选中标单位业绩
1、合同名称:安庆市立医院新院区高压氧舱采购;合同金额:110万元;签订时间:2017年11月。
2、合同名称:南部新城医疗中心设备专项基础工程项目高压氧舱项目;合同金额:116万元;签订时间:2018年2月。
3、合同名称:医用空气加压氧舱建造合同;合同金额:79.96万元;签订时间:2018年6月。
特此公告。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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