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福州市政务服务视频监督电子平台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福州市政务服务视频监督电子平台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乙方:福州云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DS[TP]*******的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福州市政务服务视频监督电子平台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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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205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1国内3280032800福州云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合计:32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捌佰元整(¥32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4.3交付条件:测评合格,并提供符合终验验收标准和网安备案要求的检验合格《系统检测报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全部通过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对福州市政务服务视频监督电子平台项目进行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提交测试报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系统检测报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包含对项目系统综合检测和风险提示、整改建议等内容。对检测不合格项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在修改后再次进行重新测试,直到测评合格。乙方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并且甲方被测系统具备测试条件,被测系统根据乙方提交的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乙方提供符合终验验收标准的《系统检测报告》和符合终验验收标准的及网安备案要求的检验合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并协助进行网安备案。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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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系统检测报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含对项目系统综合检测和风险提示、整改建议等内容。对检测不合格项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在修改后再次进行重新测试,直至测评合格,并提供符合终验验收标准和网安备案要求的检验合格《系统检测报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全部验收合格并协助通过网安备案、验收合格后按照福州市信息化项目资金申报流程启动经费申请, 待财政拨款到采购人账户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1.乙方于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等公对公形式提交。3.乙方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违约金均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10、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金额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则每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的执行,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权利义务14.1.甲方的权利义务(1)要求乙方提供符合交付要求的受测软硬件产品及相关文档;(2)必要时提供系统建设调研报告、系统建设验收报告、系统使用安全产品说明书、机房管理制度、系统人员管理制度等系统相关制度文档以及相应的技术协助;(3)提供配合测评的工作人员至少一名,需要时,配合乙方测试工作;(4)为乙方提供工作条件;(5)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6)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7)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4.2.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1)制定和实施系统测试方案;(2)严格按照国内现有的信息系统安全测评的有关规范和标准按期完成甲方委托的项目系统测试、安全测评;按期提交安全测评和第三方测试报告(3)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4)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5)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7)乙方在甲方现场测评时,应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不破坏甲方的工作系统和软、硬件设施,如造成损失,乙方应当予以赔偿;(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乙方为甲方提供福州市政务服务视频监督电子平台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评测服务,主要包括视频督查应用系统、视频督查应用系统、网络传输系统、系统软硬件支撑平台、综合布线系统、配套设施和监控和网络设备间改造的系统测试与安全评测。乙方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进行现场测评、数据分析。甲方申请测评的信息系统,如所申请系统的相关信息与实际环境不相符合,以信息系统实际运行环境为准。(一)系统测试第三方测评服务内容及成果1.服务内容a.验收测试:依据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合同、用户需求说明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等对本项目所涉及的信息系统和软硬件产品的用户文档集、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易用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要求进行严格的测试以及本项目相关的计算机网络、机房及监控部署场地和涉及到的软硬件等进行系统验收测试。b.对检测不合格项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在修改后再次进行重新测试,直至满足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c.依据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提交国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必须完全符合本项目检测依据的要求。2.服务成果:《系统检测报告》。《系统检测报告》应当包含对福州市政务服务视频监督电子平台项目系统综合检测和风险提示、整改建议等内容。对检测不合格项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在修改后再次进行重新测试,直至满足系统功能和性能要求。(二)安全测评服务的服务内容及成果1.安全测评技术服务内容(1)物理和环境安全:对监控系统的机房和系统部署场所的物理安全防护情况进行测评,包括物理位置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和电磁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2)网络和通信安全:对网络架构、通信传输、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安全审计、集中管控等方面进行安全测试。(3)设备和计算安全:对所采用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信息系统进行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范、资源控制等方面进行安全测试。(4)应用和数据安全:对应用系统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软件容错、资源控制、剩余信息保护、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和恢复、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安全测试。2.安全测评单位提供的技术服务成果:由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达到符合安全保护等级第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成果验收1.验收标准:(1)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2)GB/T 25000.10-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3)GB/T 21671-2008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新建设项目为《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GB/T 21671-2018);(4)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新建设项目为《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74-2017);(5)GB/T 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6)GB/T 50312-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2.验收时间:甲方在全部收到《系统检测报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验收时间,并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部分由乙方进行整改。3.整改建议与复检: 《系统检测报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含对福州市政务服务视频监督电子平台项目系统综合检测和风险提示、整改建议等内容。对检测不合格项内容提出整改意见,在修改后再次进行重新测试,直至测评合格,并提供符合终验验收标准和网安备案要求的检验合格《系统检测报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报告》。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乙方:福州云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温泉公园路69号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何光斌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账号:账号:****************8382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安全测评 系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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