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柳州市市区】柳州市新南大道(一期)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设计】【柳州市市区】柳州市新南大道(一期)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编号 | YL2020-005 | ||||||||||
项目名称 | 柳州市新南大道(一期)景观绿化工程设计 | ||||||||||
建设单位 | 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0年4月24日 北京时间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开标区 | ||||||||||
招标控制价 | *******.00元 |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名称 | 浙江佳境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浙江铭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浙江海文嘉德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 | *******.00 | *******.00 | ||||||||
浮动系数 | -22.00% | -24.00% | -21.00% |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6、2017、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6、2017、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16、2017、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无要求; 加分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单项设计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 1、艮北新城林荫慢行系统方案设计;2、濮阳市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标段;3、盐城市麋鹿风情小镇项目一期工程方案至施工图设计项目;4、金沙湖公园景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1、赤水河谷旅游公路绿化景观工程(赤水段);2、鄂尔多斯市高新区云计算产业园景观绿化项目;3、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下司镇龙井湖风景区项目。 | 1、中梁地产集团东台繁华里(中梁国宾府)项目景观设计;2、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校园景观绿化提升工程设计;3、余杭区运河街道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亭趾集镇)设计 | |||||||
信誉要求 | 无要求 | 无要求 | 无要求 | 无要求 |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叶青丽 (证号:********4) | 柳柯 (证号:G********66) | 伍义章 (证号:G********09) | |||||||
其他要求 | 无 | 无 | 无 | 无 | |||||||
三、评标情况 | |||||||||||
评审否决投标情况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
/ | / |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
四、异议 |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4月2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4月28日 | ||||||||
异议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
五、投诉 | |||||||||||
投诉受理部门 | 柳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 ******* |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投诉方式 | 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
六、招标人确认 |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
附件:
评标结果汇总表.pdf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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