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建设及智慧检务工程项目(第二次)中标公示

市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建设及智慧检务工程项目(第二次)中标公示


市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建设及智慧检务工程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建设及智慧检务工程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AHRZ********5-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2月27日

开标日期:2020年4月2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宏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湖光路1299号电商园二期一幢

中标金额:*******.6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智能化系统工程,主要包括四楼会议室视频显示系统、九楼会议扩声及显示系统、新媒体工作室智能化系统;第二部分为装饰及维修工程,主要包括9楼视频会议室、检察长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会客室、普通办公室、门厅、过道、值班室、调解室等室内装饰改造工程;第三部分为整装家具采购安装。中标总价为*******.60元。质量标准:项目建设质量合格。

评审委员会名单:卫先进、荣先丙、李春丽、章爱军、汪志

招标人名称: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东路

联系人:汪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现行收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收费金额:按实收取

公告期限: 2020 4 26 日至 2020 4 28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

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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