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五个购买服务项目(第1包)-合同公告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五个购买服务项目(第1包)-合同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宁远河西北片区综合交通专项规划编制 项目的技术咨询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主要内容

根据习总书记指示和要求,未来海南省将建设高标准自由贸易试验区,崖州湾的城市定位进一步提升,将进入新时期的快速发展时代。新时期新要求,崖州湾宁远河以北片区必然要配套完善的综合交通体系的支撑。

本项目以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智能交通协调发展,統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之间的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为目标,构建“高品质、智慧型”综合交通系统,完善月亮岛检疫检验区、保港地区、崖州古城地区交通需求,为建设生态文明展示区与产城融合先行区共线力量。

与崖州湾科技城总体规划衔接,结合崖州湾科技城宁远河以北片区未来定位、交通设施现状与近期建设计划,研判未来发展需求,进一步深化区域综合交通设施方案,预留远期发展空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城市及现状交通现状分析(2)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3)交通需求预测(4)对外交通系统规划(5)道路网络系统规划(6)公共交通系统规划(7)静态交通系统规划(8)慢行交通系统规划(9)旅游交通系统规划(10)货运物流交通系统规划(11)智能交通系统规划(12)重点片区系统规划(13)近期建设计划(14)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成果的形式

结合工作内容形成1个研究成果,并以规划文本、图集,相应的电子图档、多媒体演示稿等提交。最终成果需提交纸质成果规划文本纸质版10份,图集纸质版10份,文本图集多媒体演示稿电子成果2份;中间各研究阶段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告和成果材料。

工作时间

第一阶段: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资料收集、部门座谈、现场探勘等现状调研工作,汇总现状基础资料,分析现状问题等工作;

第二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案例比选、发展目标、战略研究、预测模型建立和调试形成初步方案成果,并进行汇报

第三阶段:2020年7月31日前,深化成果经甲方认可后,编制专家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若专家提出修改意见,还应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在此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

第四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征询各职能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提交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

注:具体项目推进中时间节点变化可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12月15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完成咨询服务工作,甲方予以必要的工作协助,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三、甲方的协作事项:

为保证乙方能按照上述工作时间的要求开展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1.协助乙方开展相关的部门调研与调查工作

2.提供与本次规划相关的规划以及数据资料;

3.提供经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有关资料。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技术合作期间必须严守情报和资料的技术信息,保密期限3年,保密期限内,如因乙方泄密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泄密方责任并要求必要地赔偿;技术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智力成果归甲方所有,申请知识产权权利也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署名权。

五、验收标准和方式: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标准,采用专家论证、评审修编、呈报相关部门审议备案通过的方式验收。

六、服务期和质保期:

1.服务期约定

该成果交付后,乙方两年内无偿对规划成果提供必要解释和咨询

2.质保期约定

2.1本合同服务项目的质保期为一年。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止。(从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内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2.2在质保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负责修改、完善。但因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如增加、修改和调整内容等)、重大前提条件发生变化等引起的质量缺陷除外。

七、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编制费用为¥1,466,00元(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陆仟元整)(含増值税),该费用包括开展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项目开展过程中一切支出由乙方自行安排,除此费用外甲方针对本合同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以上未提及的内容详见纸质版合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科技 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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