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张城垸垃圾填埋场购买渗滤液处理3万吨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石首市张城垸垃圾填埋场购买渗滤液处理3万吨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石首市张城垸垃圾填埋场购买渗滤液处理3万吨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G2020/040002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石采计备【2020】96号

二、项目名称:

石首市张城垸垃圾填埋场购买渗滤液处理3万吨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天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2栋1602室

成交金额:处理量3万吨以内(含3万吨)的运营处置费502.00元/吨(含臭气处理);完成处理量3万吨以上的运营处置费388.20元/吨(含臭气处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石首市张城垸垃圾填埋场购买渗滤液处理3万吨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石首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处理,渗滤液处理量3万吨

服务要求:标准工艺:预处理+原设备修复+HPRO+低温蒸发+尾渣固化+双介质低温等离子负压除臭,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水的臭源分解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服务时间:3年(前期安装期限60天,不在3年服务期内)

服务标准: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水的臭源分解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红芳、李绍军、刘寒林、张志忠、成先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向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首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石首市界山口

联系方式:马建和、139*****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首市财宝街3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莲花

电话:****-*******

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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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渗滤液 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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