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张城垸垃圾填埋场购买渗滤液处理3万吨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石首市张城垸垃圾填埋场购买渗滤液处理3万吨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石首市张城垸垃圾填埋场购买渗滤液处理3万吨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G2020/040002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石采计备【2020】96号
二、项目名称:
石首市张城垸垃圾填埋场购买渗滤液处理3万吨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天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2栋1602室
成交金额:处理量3万吨以内(含3万吨)的运营处置费502.00元/吨(含臭气处理);完成处理量3万吨以上的运营处置费388.20元/吨(含臭气处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石首市张城垸垃圾填埋场购买渗滤液处理3万吨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石首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全量处理,渗滤液处理量3万吨
服务要求:标准工艺:预处理+原设备修复+HPRO+低温蒸发+尾渣固化+双介质低温等离子负压除臭,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水的臭源分解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服务时间:3年(前期安装期限60天,不在3年服务期内)
服务标准: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水的臭源分解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红芳、李绍军、刘寒林、张志忠、成先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的标准向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首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石首市界山口
联系方式:马建和、139*****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首市财宝街3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莲花
电话:****-*******
石首市鸿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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