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增加数据采集点项目单一来源结果公示 受北镇市城市综合执法服务中心委托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增加数据采集点项目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北镇市城市综合执法服务中
二、采购项目: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增加数据采集点项目
三、项目编号:JA-2020-0318
四、采购内容: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增加数据采集点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大街157号
联系人:康雨惠
电话:
186*****903 成交金额:¥824000.00元
六、论证时间:2020年4月29日10:30(北京时间)
论证地点: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家: 才力群、王静、王丽娜
七、单一来源理由:在我市前期创卫工作中,北镇市城市综合执法服务中心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城管)对城区实现全覆盖巡查,实时监控,保证了各类问题的快速发现与处置,一大批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有效推动了创卫工作的开展。
目前执法局监控指挥中心设置在北镇广宁分局指挥中心内,共用场地与监控显示屏,LED屏数量严重制约了全域监控巡查频次,平台效果得不到有效发挥。同时,平台运行过程中存在万米网格数据采集点数量偏少,社会参与度低。2019年11月26日,北镇市市政府第二十二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增加数据采集点建议与申请》,会议决定增加采集点40点,同时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指挥中心迁移至市综合执法服务中心。
为保证“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指挥中心在原有的设备和系统的基础上,成功迁移至综合执法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条第六款“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供应商完成的”。特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若无异议,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凌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查。
采购单位:北镇市城市综合执法服务中心
地址:北镇市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185*****013 监督部门:北镇市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曼哈顿B区43-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
****-*******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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