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犬粮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犬粮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公安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犬粮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YG2020-SB2322-ZFCG042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 采购文件售价:0元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4-24
八、 定标/成交日期:2020-05-07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金华市公安局警犬犬粮 | 详见谈判文件及附件 | 1 | 批 | 386219.8元 | 宁波大正大犬业俱乐部有限公司 | 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庙后周村 | ****************8U |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何小英,朱国强,周宝宝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金华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犬粮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因采购项目时间紧迫,按照财政部74号令规定,采购单位及专家推荐3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该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信誉、服务要求、经验能力等均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名单为:宁波大正大犬业俱乐部有限公司、河南冠卓贸易有限公司、安阳市坤锃商贸有限公司;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文倩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00号悦府江南东门店面1-5)
2、采购人名称:金华市公安局
联系人:周宝宝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105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5/20205/42d46971-3dd8-4552-b527-96a23c44ccaf">附件.doc
739K
********5/20204/73df5327-b1bd-47fb-9f02-0289e8490a6b">新谈判文件(公告稿)2322。Z.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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