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贵阳日报融媒体集团建立宣传合作--共建融媒体中心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与贵阳日报融媒体集团建立宣传合作--共建融媒体中心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告


单一来源公告内容 1、项目名称: 与贵阳日报融媒体集团建立宣传合作--共建融媒体中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GZXYG-2020-项11-D-7299-0001 3、项目联系人: 王鹏4、项目联系电话: ****-********5、项目预算金额(元): 540000.006、单一来源类型: 服务 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家谊、窦忠良、夏丹(采购人代表) 8、单一来源成交信息:
序号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主要中标内容 中标金额(元) 操作
1贵阳日报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业园科技大厦A裙楼与贵阳日报融媒体集团建立宣传合作--共建融媒体中心采购项目540000.00删除
9、采购人名称: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地址:贵阳市经开区黄河路398号(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项目联系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10、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30层 项目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 11、开标时间2020-04-30 00:00:00 12、开标地址: 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8号绿地联盛国际5号楼30层) 13、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与贵阳日报融媒体集团建立宣传合作--共建融媒体中心采购项目,本项目服务期三年。 1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财政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贵阳日报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宣传党的政策、新闻报道、刊发稿件、宣传等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由于本项目以贵阳市融媒体中心为基础的贵阳日报、贵阳网融合采编人员的力量作为贵阳经开区融媒体中心建设的主要力量,贵阳日报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此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15、ppp项目: 否 16、代理机构收费内容(无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填无,收费金额填0)
      • 收费标准:
        ? 本招标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代理报酬支付方式签发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为三年,代理费为1.996万元)收费金额:2万元
        附件:
        1. ***************/********052151/-****************12.pdf" target="_blank">共建融媒体中心审核件(已盖章)4_26.pdf

        贵州新阳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媒体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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