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分院IT设备扩容中标结果

第一医院分院IT设备扩容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乙方:翰林汇力(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LYCG[GK]*******的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分院IT设备扩容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有,附件一:各产品参数配置;附件二: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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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服务器服务器及存储等1国内**************联想;联想;华为;华为;华为;华为;思科ThinkSystem 16GB DDR4;ThinkSystem SR650;OceanStor 5210 V5;OceanStor 9000 V5;OceanStor Backup;OceanStor 5500 V5;Cisco SFP-10G-SR
11-2A********防火墙两院区边界防火墙4国内78500314000黑盾防火墙系统V3.5/HD-FW-A1-3176-L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伍拾叁万贰仟肆佰捌拾陆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附件一。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系统必须是最新设 计的最新版本。所有系统按厂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系统的制造标准及系统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验收程序和方法 2.1中标人自检及试运行系统安装完毕后,中标人应对系统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2.2初验收: 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 2.3试运行: 设备安装完毕后,中标人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2.4 最终验收:系统稳定运行30个日历日并且所有性能指标都达到采购人要求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报告。 2.5系统直至最终验收合格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入投标报价内)。 2.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7设备到货验收:到货设备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设备(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 称、品 牌型号、制造商 标识、出厂日期、出厂序列号等)。符合国际、国家的有关标准要求。 2.8验收文档清单:包括但不仅限验收报告、配置文档、测试文档、维护建议手册等。。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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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90整体项目正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90%
22免费维护期5年每年支付总金额的2%
32免费维护期5年每年支付总金额的2%
42免费维护期5年每年支付总金额的2%
52免费维护期5年每年支付总金额的2%
62免费维护期5年每年支付总金额的2%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凭采购单位出具的验收合格(或顺利履约)的证明材料,送达或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无息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生效并于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内容后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按合同金额的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 若乙方不能完成所承诺的服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回所有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10.3、乙方收到或接触到机密的管理信息、患者隐私、统计数据及有关非技术的商业信息。未经甲方授权许可,不得对外散布或公布,否则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10.4、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10.4.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0.4.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操作系统部署服务,部署虚拟化群集,迁移现有虚拟化服务器。14.2提供部署规划设计服务,保持与现有架构一致性,减少后期运维复杂性;14.3提供服务器虚拟化实施服务,保持与现有虚拟服务器相同配置,并将现有服务器升级到相同版本;14.4提供互联网虚拟化平台系统升级及虚拟化服务器迁移服务,迁移过程保证相关业务系统不受影响(含迁移存储数据),免费提供虚拟化平台升级;14.5 PACS存储根据数据特性规划存储配置,部署实施,协助完成PACS影像数据迁移。14.6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1)本项目所有硬件设备(含配件)提供原厂5年免费保修,免费保修期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保修期内提供每季度一次的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如果乙方未履行每少一次支付本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维护期间的费用支出由乙方负责(包含人员工资及差旅费)。 (2)免费维保期内,在设备出现故障现场无法维修时乙方在3天内免费提供同等性能备机,备机归还时初始化设备并删除所有数据。(3)提供原厂7×24小时电话或邮件技术支持,对故障即时响应,严重故障问题4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及时提供设备使用和维护技术方面的信息和技术资料。(4)硬件:在官网或查询电话能查到安装地点在龙岩市第一医院。(5)乙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调试至正常工作,并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指导直至能独立操作、排除简单故障。(6)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合作伙伴)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7)乙方可视自身能力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8)备份系统提供备份作业规划、实施,在5年服务期内提供每季度一次备份作业调整,每年所有备份作业至少执行一次恢复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及详细恢复操作步骤。(9)提供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光纤跳线、网络跳线等辅助材料,提供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同型号的全新硬盘至少1块,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14.7满足福建省公安厅、卫生厅发布的最新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满足卫生部发布的最新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密码算法为国产。14.8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9乙方承诺做好甲方数据保密工作,不得泄漏甲方的任何信息资料,如发现但未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该项目总款50%的违约金;如乙方泄漏且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如触犯法律的,则负相应法律责任。本条约定的保密等相关义务应当在本合同的期间内及终止后一直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林敏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乙方:翰林汇力(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住所:福州市台江区鳌江路8号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二期B1#甲级室写字楼9层09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方敏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9*****07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龙岩市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扩容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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