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中心双排座自卸汽车中标结果
公路养护中心双排座自卸汽车中标结果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公路养护中心
乙方:三明市江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00]ZK[GK]*******-1的三明市公路养护中心双排座自卸汽车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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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0301 | 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 | 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 | 12 | 辆 | 国内 | 127600 | ******* | 江铃江特牌 | JMT3040XSGA2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叁万壹仟贰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40个工作日) 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富兴路1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发动机型号:JX493ZLQ5排量:2.771L 功率:85KW 供油方式:电控高压共轨 进气形式:涡轮增压 排放标准:国Ⅴ燃油:柴油 整备质量(KG)2720总质量(KG):4495额定载质量(KG):1450 外廓尺寸 长*宽*高(MM):5950*1895*2070货厢内部尺寸 长*宽*高(MM):3190*1800*400轴距(mm):3360 轴荷(KG)1720/2775 弹簧片数(片)7/4+6 前悬/后悬(mm)1065/1525 前轮距/后轮距(mm)1385/1425 驾驶室乘坐人员:5人 双排座驾驶室 冷暖空调,收音机驱动方式:前置后驱车体结构:非承载式车身 助力类型:机械液压助力 后悬挂:钢板弹簧 制动系统:油刹前/后制动器类型:鼓/鼓 备胎:全尺寸轮胎规格:7.00R16LT(6+1备胎)变速箱类型:手动五速其它配置:液压自卸采用双缸多级直顶式举升机,USB接口,方向助力、冷暖空调、四门电动窗、ABS、行车记录仪、倒车影像。车身颜色:桔黄色、警灯(规格:长1.4m、金属外壳、红黄兰三色、LED灯)、水箱(规格:长×宽×高1.35×0.2×0.62米、国标3厘钢板、外部颜色与车厢一致,配滴水装置)、全车防爆膜、座垫、脚垫、PU皮座椅、车厢油漆采用阴极电泳底漆及高温烤面漆,车身颜色为桔黄色,车头正前方明显位置喷涂“公路养护”四个字,字体大小与设备外表相适应,文字中间为路徽;车门两侧喷涂“福建公路”、“三明市公路养护中心”及路徽。字体为宋体、蓝色;路徽为红色。加贴反光标标贴,上装改装企业与底盘生产企业为同一集团公司。。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中标人提供车辆出厂合格证。。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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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设备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的95%,中标人需提供税务发票到各分中心结算。 | |
2 | 5 | 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2%。说明: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一次性缴纳给招标人。在合同履约供货后且验收合格一次性退还。。
9、合同有效期
90个工作日。
10、违约责任
非因采购人原因,中标供货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买方使用的,视为逾期交付,中标供货方应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核定按每逾期一天4000元计算。如果中标人在交货期后五天内仍不能交货的,采购人有权因中标人违约终止合同,同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规定。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招标文件规定。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15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三明市公路养护中心 | 乙方: | 三明市江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富兴路11号 | 住所: | 三明市三元区大坂一路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万海根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阳英健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9*****61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三明三元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980 |
签订地点:三明市公路养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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