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公务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公务车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公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GS-CG-XJ-*******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6日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5月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宣城亚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宣城市昭亭南路亚夏汽车城内
成交金额:******.00元
采购文件、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吴昌军、黄宗雯、刘斌
采购人: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563-*******
地址:宁国市竹峰街道桥头铺村老街21号
集中采购机构: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563-*******
地址: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6楼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不收费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1日(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5月11日-2020年5月20日),以书面质疑函形式扫描后传至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63-*******,地址: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6楼。
若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事实依据和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未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
3、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5、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7、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宁国市青龙湾原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宁国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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