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漳高经审〔2018〕8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方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高新区圆山新城颜厝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31820万元,概算审核29051.82万元(建安工程费用21558.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51.34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165.51万元)。项目位于漳州高新区,西起南江滨路设计终点,向东布设线位,接规划锦江大道,主线全长约409m并且设置三条匝道,分别为①东环城路右转至南江滨路匝道A;②南江滨路左转至东环城路匝道C;③南江滨路右转至南江滨二路匝道H。本项目主线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主线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60km/h,两侧设置辅道,设计速度30 km/h,匝道设计速度30~40km/h;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760.382307万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95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人民币680万元;甲供材料费:人民币1890.198005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施工期15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且工程质量达到市级“优质工程”及以上标准(即工程获得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或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依法独立承接的长度不小于150米的城市桥梁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3)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7]16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8日 08:30:00至2020年4月1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4月20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银行转账、电汇方式 ;2、银行保函;3、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月21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p://)、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水仙大街交通指挥中心附属楼一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rc*******@163.com

电话:0596-*******,传真:0596-*******

联系人:黄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p://www.zzgcjyzx.com/zzztb/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高新区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图纸已上传在邮箱投标单位自行下载:********153@qq.com">邮箱号********53@qq.com密码:hrc123456


网上电子招标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5/8.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可进行加分。根据闽建办筑函[2019]44号文,现是否不存在建筑业龙头企业,是否还可直接认定业绩及加分

答:根据闽建办筑函[2019]44号文执行,本项目取消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直接认定业绩及加分。

二、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3.5/8.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投标人的“类似业绩(如有)加分(3分),投标人具有一项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所属单项工程的得1.5分,每增加一项增加1.5分,本项满3分。该条款满分是指需要一个项目业绩,还是两个项目业绩

答:本项目投标人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得1.5分,具有两项类似工程业绩得满分3分。

三、问:招标文件P19页/22条,要求提交技术文件, P64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技术文件分值为0分。投标文件格式也无技术文件相关要求,请问: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技术文件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技术文件。

四、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依法独立承接的长度不小于150米的城市桥梁工程。请问公路桥梁业绩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公路施工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的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未体现项目负责人,请问可以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吗如公路桥梁业绩符合要求,是否可以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问:根据图纸s3-15特殊路基工程数量表及工程量清单中软基处理碎石桩,桩径均显示为0.5m,但是预算审核价碎石桩定额考虑为桩径0.8m。请问预算审核价中碎石桩定额桩径是否错误,请明确碎石桩桩径。

答:按施工图纸为准。

六、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我司开户银行为工商银行,工商银行开具的保函不提供查询网址,而是提供二维码扫码验证真伪,请问这样是否满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条款号18.1/18.2.1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要求“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与第24项,条款号21.5/21.6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投标人不必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现场提交纸质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采用扫描纸质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不一致,请问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是否需要现场提交,是否需要密封,请明确。

答:投标人不必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现场提交纸质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采用扫描纸质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并在线提交。

八、问:关于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因本企业注册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保函时需注明“本保函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无论受益人是否退回正本,该保函到期后其项下的保证责任立即自动解除”以及标题需改为“投标保函”,其他均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请问是否可行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九、问:1、招标文件P65页3.5/8.3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投标人认为,因部分地区项目立项时为市政项目,但平时施工过程中又是交通系统监管,故项目信息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故建议修改为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适用于公路系统内完成的业绩)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2、招标文件P67页4.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投标人认为,因部分地区项目立项时为市政项目,但平时施工过程中又是交通系统监管,故项目信息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故建议修改为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公路系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得到其交工验收信息,否则,其业绩不计。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问:投标须知前附表,20. 18.1/18.2 投标保证金①现金形式:账户信息的开户银行和帐户名称是否写错了

答: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修改为:

开户银行: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帐户名称:中国银行漳州龙文支行

帐 号:********9795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其余条款不变。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并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日

(网上电子招标) 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 目 名 称: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

招 标 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址:水仙大街交通指挥中心附属楼一楼

****************8001.png">招标人的联系方式:郑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招 标 范 围: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法:综合评估法A类

K 值:9.5%, C值:0.5 评标基准价:********5元

开 标 时 间:2020年4月21日8时30分

中 标 单 位: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 标 价: 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零捌万柒仟陆佰伍拾柒元贰角(¥********7.20元);暂列金额:人民币95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人民币680万元;甲供材料费:人民币1890.198005万元

项 目 经 理:陈磊建造师注册证书133*****2787

投标人和拟担任建造工程师的“工程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建造工程师

1

宁波路二期第Ⅱ标段工程

陈磊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133*****2787

2

滨海大道跨十塘横江桥、滨海五路跨陆中湾江桥、兴慈八路跨十塘横江桥等3座桥梁工程

李维安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133*****2071

3

新江桥新建工程

周朝阳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133*****2093

工 期 要 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且工程质量达到市级“优质工程”及以上标准(即工程获得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或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7。

评标委员会名单:朱怀远、吴玉亭、李育楠、吕耘祥、简红

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21份,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21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过商务文件评审共21份,投标文件符合要求20份,不符合要求1份。

废 标 情 况: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单位投标函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第6.1.5及6.1.6相关规定要求,商务初审不通过。

监 督 部 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电话号码:****-*******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异议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

上述中标公示期自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6日。对中标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网上电子招标) 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项 目 名 称: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

招 标 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址:水仙大街交通指挥中心附属楼一楼

招标人的联系方式:郑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招 标 范 围:南江滨路与马洲大桥连接线工程(马洲大桥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绿化工程、路灯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法:综合评估法A类

K 值:9.5%, C值:0.5 评标基准价:********5元

开 标 时 间:2020年4月21日8时30分

中 标 单 位: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 标 价: 人民币壹亿玖仟贰佰零捌万柒仟陆佰伍拾柒元贰角(¥********7.20元);暂列金额:人民币95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人民币680万元;甲供材料费:人民币1890.198005万元

项 目 经 理:陈磊建造师注册证书133*****2787

投标人和拟担任建造工程师的“工程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建造工程师

1

宁波路二期第Ⅱ标段工程

陈磊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133*****2787

2

滨海大道跨十塘横江桥、滨海五路跨陆中湾江桥、兴慈八路跨十塘横江桥等3座桥梁工程

李维安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133*****2071

3

新江桥新建工程

周朝阳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133*****2093

工 期 要 求:总工期为450个日历天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现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且工程质量达到市级“优质工程”及以上标准(即工程获得漳州市《水仙杯》优质工程奖或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7。

评标委员会名单:朱怀远、吴玉亭、李育楠、吕耘祥、简红

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21份,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21份,不符合要求0份;经过商务文件评审共21份,投标文件符合要求20份,不符合要求1份。

废 标 情 况: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单位投标函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违反招标文件第三章综合评估法第6.1.5及6.1.6相关规定要求,商务初审不通过。

监 督 部 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电话号码:****-*******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异议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

上述中标公示期自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6日。对中标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漳州市通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桥 连接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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