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投资促进中心采购商务车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县投资促进中心采购商务车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县投资促进中心采购商务车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县投资促进中心采购商务车
项目编号:AHGH-DL2020-07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7日
采购日期: 2020年05月0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芜湖瑞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万春中路180号芜湖亚夏国际汽车商城7号楼2号商铺
成交金额:249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别克商务车,249000元,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
评审委员会名单: 丁明霞、施吕蓉、孙杰
采购人名称:芜湖县投资促进中心
地址: 芜湖县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77*****828
采购机构名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国华大厦
项目负责人: 吴杰 联系电话: 177*****800
收费标准:公管【2016】139号文 收费金额:30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12日 至2020年05月13日 (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外经SOHO公寓1210室 ,联系电话: 177*****800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无
特此公告。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5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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