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公示】来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期改造工程(二次)中标公告
【成交公示】来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期改造工程(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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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期改造工程(二次)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来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期改造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czcg202004-11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现场转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5日
开标日期:2020年5月1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滁州市皖康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沙河工业园
中标金额:贰拾叁万柒仟元整(¥237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谈判小组名单:曹俊、陈玲、刘正友、王民付、赵德付
采购人名称: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李广智
联系电话:180*****571
收费标准:按交易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6100(含专家评审费3100元)
公告期限: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3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来安县教育体育局或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教育体育局或来安县泰鑫香樟苑1栋2单元1907室,联系电话:李广智(180*****571)、沈万娟(158*****234)。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发改委(公管局)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政务中心大楼七楼,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中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2020年5月12日
来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期改造工程(二次)评标结果公告
来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期改造工程(二次)交易文件
来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期改造工程(二次)交易文件.doc |
来安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二期改造工程(二次)评标结果公告.docx |
中标公示.doc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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