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建设 中标结果

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建设 中标结果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GGZC2020-D3-01219-KLZB)

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0-D3-01219-KLZ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1项。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壹万壹仟柒佰零伍元陆角贰分整(¥********.62 元),此报价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应用系统开发费、项目服务费用等,含一年免费运维服务(从验收通过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建设。

运维期:一年免费运维服务(从验收通过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为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提供统一审批管理平台,与自治区、市各部门已有的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运用多源异构数据整合和分析技术,实现平台上各流程、各环节数据互联。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全流程覆盖、全生命周期监管。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并与国家和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完成到2020年11月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这一目标。

基于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项目的建设模式,《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总体要求,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基于贵港市智慧政务综合平台进行扩展延伸建设,保障市、县上下级联动,实现整个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业务管理和服务的一致性,同时充分利用已有成果,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政府财政建设成本。

依托贵港市现有云计算中心资源和智慧政务综合平台,建立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为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提供统一审批管理平台,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与自治区、市各部门已有的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运用多源异构数据整合和分析技术,实现平台上各流程、各环节数据互联,实现在线并联审批、结果互通互认、材料信息共享以及矛盾及时协调,并将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密切相关的各领域的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纳入管理范围,同时融入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改革制度业务,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全流程覆盖、全生命周期监管。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具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具体理由如下:

一、本项目的基础平台是贵港市智慧城市,贵港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建设26个子项目按PPP模式由企业投资建设,在《贵港市智慧城市建设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内,未移交政府之前资产属项目公司所有。如果要利用贵港市级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将其延伸到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复用,涉及到承建商的专利及专有技术。

二、贵港市级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已经具备比较稳定成熟的智慧城市基础平台及配套功能。考虑到项目的延续性和拓展性,减少项目建设成本和时间,确保平台遵循贵港市级平台统一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顺利进行双向数据交换,保证和自治区、市相关平台的无缝对接。如果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不沿用贵港市市级平台进行延伸性和扩展性建设,将会增加项目建设成本,增长建设时间,同时整个贵港市智慧城市规划的建设效果业务及后继服务方面的一致性、延续性会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采用非公开招标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贵港市智慧城市承建商“广西贵港市中科曙光云计算有限公司”作为“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服务供应商。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广西贵港市中科曙光云计算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体育中心内体育馆1层B105、B106、B107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壹万壹仟柒佰零伍元陆角贰分整(¥********.62 元)

评审专家名单:岑书林(协商小组组长)、陈孙征、施 勇、宁 锋、叶庆贤、刘 红

梁务贤

七、公告的期限:2020年05月11日(1个工作日)

八、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贵港市中介超市发布的“贵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中选公告”的要求向中标人收取,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地址:贵港市政务中心

联系人:黄梦灵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17楼1722室)

联系人:叶杰萍

联系电话:****-*******

传真:****-*******

3、监督部门: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电话:****-***********-*******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贵港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或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项目审批 贵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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