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新增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新增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新增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基本信息
标段(包)贵州省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新增环境保护措施施工
项目业主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电话****-********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开标时间2020-05-08 09:30:00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0 万元公示期2020-05-12至2020-05-18
投标报价方式总价是否分项报价
发布媒体

中标候选人公示名单
排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评分结果工期/交货期
1****************47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96.56150 天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职称
项目负责人王忠明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二)、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三)、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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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措施 环境保护 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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