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断桥初级中学校围墙堡坎建设及污水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断桥初级中学校围墙堡坎建设及污水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断桥初级中学校围墙堡坎建设及污水治理 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
公告发布时间2020-05-12 15:21
代理机构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惠客多超市楼上)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贵彬
采购人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断桥初级中学校
采购人地址岳池县新场镇育才路 41 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139*****073
采购人联系人江先生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行业划分:
成交日期 2020-05-12 10:30
本项目采购公告日期 2020-04-20 16:38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名单 丁仁礼、田海林、江华
评审时间 2020-05-09 14:00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围墙堡坎建设及污水治理工程;(一)建设地点:岳池县断桥初级中学校(二)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保证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能达到国家及行业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三)、项目工期: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遇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可顺延(如地震、下雨、冰雹等造成室外无法施工情况)。2.如果承包人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完工日期,逾期每日扣成交金额 1%的违约金,并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一切损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工程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须对本项目免费维修维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五)、售后服务要求: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六)、项目验收及付款方式:1.验收: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及国家行业验收标准进行。2.付款方式:进度款按照岳府办函【2015】17号及岳府办函【2017】21号文件执行,即:工程完成总工程量40%,拨付工程合同价款1/3;主体工程完工后,拨付工程合同价款1/3;验收合格并经竣工结(决)算、审计后,拨付除质保金以外的1/3,因工程变更原因增加的工程款项,应当经过审计机关审计或财政部门结算评审后支付。工程质保金为 3%,保修期满一年后无息付质保金的50%,保修期满二年后无息付质保金的50%。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按有关规定执行。(七)、安全责任: 本项目所有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无条件遵从监理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合理意见。(八)、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有义务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与施工相关的增加项目(费用以造价清单或审核依据为准)。
总成交额(单位:元) 378000
成交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围墙堡坎建设及污水治理;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378000元;服务要求:(一)建设地点:岳池县断桥初级中学校 (二)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现行的相关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要求实施完成该项工程并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的所有内容(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保证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能达到国家及行业部门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项目工期: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的方式完成履约,遇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可顺延(如地震、下雨、冰雹等造成室外无法施工情况)。 2.如果承包人无故拖延工程超过完工日期,逾期每日扣成交金额 1%的违约金,并且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一切损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工程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须对本项目免费维修维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售后服务要求: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 (六)、项目验收及付款方式: 1.验收: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及国家行业验收标准进行。 2.付款方式:进度款按照岳府办函【2015】17号及岳府办函【2017】21号文件执行,即:工程完成总工程量40%,拨付工程合同价款1/3;主体工程完工后,拨付工程合同价款1/3;验收合格并经竣工结(决)算、审计后,拨付除质保金以外的1/3,因工程变更原因增加的工程款项,应当经过审计机关审计或财政部门结算评审后支付。工程质保金为 3%,保修期满一年后无息付质保金的50%,保修期满二年后无息付质保金的50%。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安全责任: 本项目所有工程安全责任(含事故)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在进场后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无条件遵从监理单位提出的科学、规范、合理意见。 (八)、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无条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有义务无条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与施工相关的增加项目(费用以造价清单或审核依据为准)。.
成交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敖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1栋6层627号;中标金额:3780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本项目特别约定代理服务费 8000元(大写捌仟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8000
采购文件 附件
评审情况 *******dcedd.zip">附件
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标识
?
免责申明:本网站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由信息发布者负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治理 围墙 学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