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服务部经营招标中标公告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服务部经营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服务部经营招标 | ||
品目 |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12日17:2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17日 | 中标日期 | 2020年05月12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严起武、吴新颖、傅敏光、胡永平、沈汪江、孙海榕、赵豫闽 | ||
总中标金额 | ¥2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任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炳:****-********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就“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服务部经营招标”项目(项目编号:KTZBG-*******)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TZBG-*******
项目名称: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服务部经营招标
项目联系人:林炳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任先生: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本项目为福建省机关服务中心2020年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及服务部经营招标。
(2)合同包1:食堂中所涉及的食材、易耗品、日用品等均在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内,各投标人均需书面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食材,所有食材必须是非转基因食品,不得提供含有瘦肉精等不符合食品规定的食品,确保提供的食材安全,否则投标无效。要求全年365天配送,根据食堂往年及今后两年预计承担的伙食任务,全年采购量预计850万元。中标方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国家食品卫生法》,为有效期内安全卫生产品及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食品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向招标人提供本文件下所采购的所有食品,确保食品不过期、不变质。物资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可追溯。必要时供货方必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
(3)合同包2:服务部由中标人自行经营,每年上缴服务中心管理费60万元。屏山、东湖大院和拟新增北大路食堂服务部,均由中标人负责装修(装修前,中标人需提供装修方案上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经营期结束后,中标人应将各个服务部装修、空调等不可移动设施保持完好交付,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招标人仅提供场地,水电费等由中标人自行负担。
(4)考核办法:①服务中心制定食材供货考核办法,量化指标,每季度考核一次;②服务部经营考核办法,量化指标,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满80分(含本数)以上,继续经营;80分以下,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候选一家继续按合同要求供应食材和经营服务部,考核机制正常进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炳:****-********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7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12日
总中标金额:27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建省绿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古田县凤都镇凤洋路184号 | 1700.000000 |
2 | 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28号四层 | 100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6.13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8.71万元;本项目合同包1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下浮35%向中标人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7.425万元;本项目合同包2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下浮25%向中标人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严起武、吴新颖、傅敏光、胡永平、沈汪江、孙海榕、赵豫闽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合同包1: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期 | 中标下浮率 |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 福建省绿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年 | 10% |
服务要求 | 送货要求: 1、中标人须派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批量送货通知时,在每日上午6:00前(或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将所有产品送达招标人食堂。 2、中标人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招标人的要求地点。 3、中标人须安排固定车辆和司机负责送货上门(车牌号及送货人员名单应报招标人备案),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送货通知时,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所有产品。 供货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采购需求(种类、品牌、数量、规格等)进行供应,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或更换。 1、食堂中所涉及的食材均在本项目的采购范围内,投标人均需书面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食材,所有食材必须是非转基因食品,不得提供含有瘦肉精等不符合食品规定的食品,确保提供的食材安全。投标人在报价时需慎重考虑,投标人未按要求承诺按无效报价处理。 2、中标人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招标人的要求地点。若招标人突发应急采购,可允许招标人指定专人从中标人就近门店提取所需货物。 3、蔬菜中标人供应要尽可能多样化,根据季节特点,合理搭配叶类蔬菜、瓜类蔬菜和根茎类蔬菜供应比例。每周供应的蔬菜品种不少于4种(不含作为配料、调味的葱、蒜、芹菜等蔬菜),且2天之内不能连续供应同一个品种蔬菜。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每天蔬菜供应量要求供应蔬菜,不能以任何理由拒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4、对于新鲜调味品如辣椒、大蒜、芹菜、葱等,足量供应,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无条件按照招标人要求的采购量及时供应,如有少送或拒送,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5、中标人供货数量、重量不低于或高于订单采购量的5%,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6、生鲜猪肉以实际需求进行供应;生鲜鱼、鲜禽类由中标人宰杀、粗加工等(以永辉红标店、新华都、大润发三家超市净膛价格下浮10%作为参考价,并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价格结算);冷冻品供货时需按招标人要求切割至烹饪标准。 7、食用油包装箱以每桶包装规格≤25升进行送货。 8、到位后的物资由中标人及招标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必须提供每次供应物资必要品种的检疫检测报告、蔬菜农药残留化验单等证明材料。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9、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10、对所提供的采购物资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11、定期提供车辆消毒证明。 12、按招标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3、中标人应接受招标人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退换货、遵守招标人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特殊采购模式的需求。中标人必须按时按量按质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 定地点,并由招标人当面核实重量,并按照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货物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货物单价、数量、重量、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货物收货清单作为招标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14、到位后的食品由中标人及招标人共同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应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 15、食品到达目的地是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若冷冻食品化冻后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无条件退换。 16、采购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7、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 地的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 称和厂址、食品名 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书。 18、招标人收货时严格按照质量规定验收,冷藏食品脱离冷藏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冷冻食品脱离冷冻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食品到达目的地是外包装完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和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送货车辆的温度要有记录存档。除冰后食品净重不得低于总重量的95%,招标人若发现中标人所提供的日用品、主副食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拒收、退回,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以接收时间为验收时间,以食堂为验收地点。验收办法:现场测量,以测量实际重量结算本批货款。 19、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预见原因造成个别品种的临时调整,中标人应事先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同意确认后方可调整。 |
合同包2:
1、资格性审查情况:
(1)福建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和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
(2)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建省绿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情况通过。
3、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加分情况:无。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期 | 承诺情况 |
服务部经营权招标 | 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年 | 承诺服务部商品售卖价格不得高于永辉红标店、大润发、新华都同品种同期平均价格 |
服务要求 | 1、为规范省直机关大院服务部(以下简称服务部)运行,提升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根据服务部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服务部经营方(以下简称经营方)所供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票证”齐全,建立台账,源头可追溯。 第二条 经营方需提供服务部进场商品的目录及价格清单,经审核后方可进退场。进退场所有商品应保留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对销售商品保质期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销售的视为过期食品,经营方应及时处理。 第三条 经营方进场前提供其自有超市门店的价格查询端口,食材询价小组人员每个月组织商品询价,若出现服务部的销售价格高于其他销售渠道,出现第一次至第三次经营方承担每批货物价格超出部分金额10倍的违约金,第四次至第六次经营方每次承担人民币叁万元的违约金,第七次以上(含第七次)视为经营方严重违约,中心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四条 服务部禁止各类带有欺诈性的经营行为和促销活动。 第五条 服务部每个月月底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征集购买者的意见和建议,供货商针对其内容进行整改。 第六条 经营方派驻工作人员要做到谈吐文明、服务周到、着装整齐、仪表端庄;按服务部营业时间制定考勤管理制度,保证服务部规定的营业时间。 第七条 服务部货架合理布置,货品摆放井然有序;物品和标价要一致;保持店内卫生整洁有序,周边环境优美干净;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第八条 每月电费按计量由经营商承担。未经许可不得拉接电源及加装设备。未经许可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如违规作业,引发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服务部营业时间:上午7:30—12:45 ,夏季:下午15:30—18:30,冬季:下午15:00—18:00,若有时间变更,以招标人确定时间为准。 2、服务部商品: 2.1中标人不得提供招标人未确认的商品,若中标人所销售的品牌、型号、规格不在定价销售的范围内,中标人须书面申请经招标人的同意后,方可销售。 2.2中标人所提供的商品以次充好或假冒伪劣,招标人有权要求退换货,按违约责任进行处理,如因换货不及时耽误急需日常用品供应的,按违约责任进行处理。 2.3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饮料等商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对所售商品保质期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销售的视为过期食品,中标人应及时清理。 2.4中标人提供的商品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商品准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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