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档案数字化(二期)政府预中标结果

档案馆档案数字化(二期)政府预中标结果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霍邱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二期)政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QCGZX-*******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8日

补充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2月3日

第一次变更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26日

第二次变更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21日

5.开标日期:2020年5月12日

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中信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302室

中标金额:693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类别

名称

报价(元)

备注

档案数学化服务

档案扫描

540000.00

档案数学化服务

条目著录

153000.00

三、评审委员会名单:孔洁、陶方斌、王志强、武蓬蓬 、余朝强 。

招标人名称:霍邱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地址:霍邱县档案馆(霍邱县城关镇公园路,水门塘东200米)

联系人:桑先生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5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零

公告期限: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3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六楼,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其他

特此公告。

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数字化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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