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甲镇黄铺村破碎机等设备中标结果
黄甲镇黄铺村破碎机等设备中标结果
桐城市黄甲镇黄铺村破碎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桐城市黄甲镇黄铺村破碎机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TCCG(2020)51号
招标方式:询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30日
开标日期:2020年5月13日15时0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告春高山生态有机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桐城市
中标金额:3926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破碎机等设备,392600元。
评审委员会名单:胡恩航、方文辉、王成
招标人名称:桐城市黄甲镇人民政府
地址:桐城市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39*****105
招标机构名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项目负责人:叶峰联系电话:****-*******
代理公司:安徽一方建设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桐城分公司
地址:桐城市文一路
项目负责人:刘园园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4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桐城市黄甲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189*****25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桐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或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桐城市黄甲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3日
标签: 破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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