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停车位交通设施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中标结果
道路停车位交通设施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中标结果
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海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海市长青路佳利大厦A座16A 联系电话:****-*******。
二、公告日期及成交日期
竞标公告日期:2011年12月26日—2011年12月30日
成交日期:2011年12月30日
成交公告公示日期: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11日
三、评判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
BHZC-政采字1162-1:郑民、黄启雄、许叶(业主评委)
BHZC-政采字1162-2:廖烈蓉、覃勇、许叶(业主评委)
四、成交的项目名称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名称:市区道路停车位交通设施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采购项目编号:BHZC-政采字1162
合同开始履行日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1分标:市区道路停车位交通设施工程施工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海兴邦交通附属设施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香港路工业园区内(慧诚资产公司宿舍北楼40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捌仟零捌拾元壹角叁分(¥998080.13元)
2分标:市区道路停车位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北京路祥和大厦506室
中标监理费率:百分之贰点贰(2.2%)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联系人:包静先 联系电话:****-*******
七、公告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竞标人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质疑联系部门: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投诉联系部门:合浦县财政局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海真诚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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