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木镇渡头村双桥屯21队至村委会通屯道路工程中标结果
南木镇渡头村双桥屯21队至村委会通屯道路工程中标结果
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桂平市石龙镇新村6、7队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及南木镇渡头村双桥屯21队至村委会通屯道路工程
二、项目编号:KLGPGJ*******
三、采购单位:桂平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五、项目内容:桂平市石龙镇新村6、7队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及南木镇渡头村双桥屯21队至村委会通屯道路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其说明。
六、发售竞争性谈判条件书时间:2011年12月22日至2011年12月28日
七、截标时间:2011年12月31日
八、谈判小组:陈火森 黄柏松 林文贵
九、成交结果:
A分标:
成 交 人:广西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人地址:桂平市金凤凰大酒店13楼
成交金额: 人民币叁拾柒万柒仟贰佰零玖元柒角(¥377209.70)
B分标:
成 交 人:桂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成交人地址:桂平市西山镇大成中路
成交金额: 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捌佰元陆角捌分(¥435800.68)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
甘小姐 电话:****-*******
十一、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分部****-******* 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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