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有限公司-崖州区西北片区海绵城市专题和排水防涝及城市竖向专项规划(A包)-合同公告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有限公司-崖州区西北片区海绵城市专题和排水防涝及城市竖向专项规划(A包)-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崖州区西北片区海绵城市专题研究
合同编号: SYYZQZXGH--2
委托人:三亚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有限公司(甲方)
受托人: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
签订地点:海南省(市)三亚市、县(区)
签订日期:2020年1月10日
填表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
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日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服务,此条款填写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和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效益情况,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的空白处划(/)表示。
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合同条款按填写说明填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崖州区西北片区海绵城市专题和排水防涝及城市竖向专项规划(项目编号: GXJ THN--ZFGK*******)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木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项目范围:
专题范围东起崖州占城西至盐灶村,北起西线铁路南至宁远河及月亮岛,位于崖州区开发边界所围合片区内,包含崖州古城、保港、中心渔港等组团,总面积约1697.5公顷。
2、服务内容: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专题内容及设计深度应满足《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及其他规划技术编制要求。本专题主要内容包括:
1)综合评价规划片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条件
分析城市区位、自然地理、降雨、下垫面排水系统等基本特征,识别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
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明确近、远期要达到的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筛选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3)提出海绵城市规划控制指引
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将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分解到建设用地,并提出配合实施的引导性指标。
4)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路径
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
5)明确近期建设重点
明确近期规划区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提出分期建设要求。
3、服务方式:
乙方成立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专业知识扎实的编制项目组(项目组人员表附后),负责项目的整体技术把握,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按时保质完成各阶段的项目任务,积极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并按合同约定,提交各阶段的编制成果。
4、要求(阶段性成果要求及提交的时间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项目工作过程可分为基础资料收集及分析问题阶段、初步成果阶段、专家评审阶段、最终成果四个阶段。
基础资料收集及理整合问题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完成资料收集、部门座谈、现场踏勘等现状调研工作,汇总现状基础资料,分析现状问题等工作。
初步成果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编制初步成果,并向甲方进行汇报,提交专题初步方案。
专家评审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深化成果经甲方认可后,编制专家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并须根据专家意见完成修改完善、将成果交甲方审核。
最终成果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征询各职能部门意见及公示30个工作日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专题成果,专题成果报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并提交最终成果。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成果形式
1.履行期限: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7月10日止
2.履行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3.成果形式:
专题说明书、图集纸质版6套,电子文件(DOC、DWG等格式)2份。
注:可根据项目需要调整或增加提交成果数量,该等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报酬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三、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日报酬(技术服务报酬)为人民币价税合计(大写):肆拾万元整(Y:400000.00元),费用测算详见项目准备书。此费用为包干价格(含报告编制、装订、食宿、差旅、管理、税费、人员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不因法律、政策、市场的变化而调整。
在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等额发票(注: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未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以上未提及的内容详见纸质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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