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2020年收费、监控系统维护项目中标公告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2020年收费、监控系统维护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2020年收费、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其他道路运输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14日11:3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16日 | 中标日期 | 2020年05月13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郗群, 徐雪霞, 胡仲奎, 李秀兰, 吕强, 姚吉波 | ||
总中标金额 | ¥243.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戴麒湾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498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嘉峪关市镜铁区明珠西路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498 | ||
附件: | |||
附件1 | 盖电子章酒泉收费、监控维护招标文件2020年4.15(改).pdf |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2020年收费、监控系统维护项目中标公告
受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委托,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对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2020年收费、监控系统维护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2020年收费、监控系统维护项目
2.项目编号:2020zfcg00257
3.隶属品目:公路管理与养护
4.隶属行业:公路管理与养护
二、中标信息
1.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所辖临清、清嘉、嘉安3 个收费所 12个收费站监控收费传输设备、80 条收费车道、3 个收费所 13套供配电系统、14 台发电机组、12 处广场/票亭/照明、206台外场/广场摄像机、14 块情报板、23 台自动发卡机、80 套车牌识别仪/道摄/费显、3 个路段分中心监控大屏、339 公里省干光缆、2 个ETC 客服网点设备、5 套视频会议终端及全处收费、监控软件等收费、监控系统维护工作。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 2020 年收费、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2.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金额: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甘肃新网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77号 | 243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26440万元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 21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差额定率累法进行计算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 务费;
3.本项目招标(或采购)公告日期:2020-04-16 14:39:58
4.中标日期:2020-05-13
5.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所辖临清、清嘉、 嘉安3 个收费所 12个收费站监控收费传 输设备、80 条收费车道、3 个收费所 13 套供配电系统、14 台发电机组、12 处广 场/票亭/照明、206台外场/广场摄像机、 14 块情报板、23 台自动发卡机、80 套 车牌识别仪/道摄/费显、3 个路段分中 心监控大屏、339 公里省干光缆、2 个 ETC 客服网点设备、5 套视频会议终端及 全处收费、监控软件等收费、监控系统 维护工作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郗群,徐雪霞,胡仲奎,李秀兰,吕强,姚吉波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戴麒湾
2.联系方式:181*****49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镜铁区明珠西路5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姚先生****-*******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戴麒湾181*****498
七、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八、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九、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酒泉高速公路处或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一、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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