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抗旱及防汛抢险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中标公示
信阳市抗旱及防汛抢险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中标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抗旱及防汛抢险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
1.2、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0-58;
1.3、项目预算金额:262万元;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应急供电车、无人机;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四、评审信息:
4.1、评审日期:2020年5月13日;
4.2、评标审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2评标室;
4.3、评审委员会名单:罗涛(采购人代表)、林志银、黄镶、王家凤、许娟;
五、中标信息:
5.1、中标人名称:河南宇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2、中标人地址:信阳市东方红大道251号;
5.3、中标金额:*******.00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信阳市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
采购代理: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冷先生
联系电话:130*****080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政和花园A区
监督部门: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
监督电话:****-*******
七、其他: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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