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车2020年第二批及坦克吊备件 中标结果
铲车2020年第二批及坦克吊备件 中标结果
询价单号: | RR********271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0-05-12 16: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0-05-13 12: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211CC******** | 刹车片 | 柳工856 35C0025 | 20 | 片 | 2020-06-30 | 1号铲车 | |
211CC******** | 水泵 | 柳工856 ******* | 1 | 台 | 2020-06-30 | 53号铲车 | |
211CC******** | 刹车油管 | 柳工856 ?10×II×1300 | 1 | 根 | 2020-06-30 | 55号铲车 | |
211CC******** | 后传动轴蝶形十字轴 | 柳工85641C0072 | 1 | 件 | 2020-06-30 | 48号铲车 | |
211CC******** | 轮边油封 | 柳工856150*180*16 | 4 | 只 | 2020-06-30 | 48号铲车 | |
211CC******** | 刹车密封件 | 柳工856SP134036 | 10 | 包 | 2020-06-30 | 48号铲车 | |
211CC******** | 中前挡风玻璃 | 柳工856 | 2 | 块 | 2020-06-30 | 55号铲车+52号铲车 | |
211CC******** | 侧前挡风玻璃 | 柳工856 | 2 | 块 | 2020-06-30 | 8号铲车+52号铲车 |
一、交货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青化路26号宝武环科武汉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600.00元
三、商务条款:1、所供产品必须原厂备件,原厂包装完好,如有必要则在包装上注明保存注意事项。2、报价为不含税包干到货价格,由供方送货到我公司指定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龙角湖特1号,冶金渣环保公司仓库),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货物在途风险及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结算资料齐全,当月挂账,次月安排付款。4、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上机使用满质保期后,若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5、供应方应保证所供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如经核实发现有伪造行为,取消供应商在我公司公开采购项目报价资格。6、需在欧冶平台东方付通中交纳投标保证金600元,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次月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询比价结束后的次月内退还。供应商在成交后30日内末与需方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涉嫌围标、串标等行为的经查实,保证金全部扣除。单位名称:宝武环科武汉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付通客服电话:400-820-1688或95025-3金资公司采购室电话:***-***********-********供应商通过东方付通缴纳保证金的操作:交纳保证金前,先在东方付通账户中预存一定的金额,在工作台中依次点击“寻源报价”-“保证金管理”操作界面,找到需要缴纳的保证金,然后点击缴纳,就可以直接通过东方付通锁定相应的金额。具体操作请咨询东方付通客服。7、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60天)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成交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8、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质量“三包”要求,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如遇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予以更换或修复。9、质量保证:所拱产品符合设备原厂家标准规范,确保互换性及使用寿命。在需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使用起1年内采购方可向供应商提出质量异议,要求予以更换或修复,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3年。10、包装要求:使用原厂包装,保留原标牌、标志、合格证、说明书、附带工具、标记、支架、蒙布。供应商对包装物不另收费,也不回收,符合环保要求。11、运输方式:汽运、水运、空运不限,货物交货前发生的损(途)耗由供应商负担。12、结算方式:供方凭合同、验收入库单、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由于供方虚开发票、开具虚假发票对采购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供方承担。13、质量验收:(1)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2)数量验收:对于数量较多的货物,允许分批次交货,按采购方仓库实际计量结果为准。发生数量异议采购方在收货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应商,供应商需与采购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在一定时间内补供。(3)质量验收:双方对备件生产厂有异义并无法调和的,以设备出厂厂家的备件手册为依据,按照设备生产厂厂家官方承认的业务或代理机构进行正品鉴定。按供方交货时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质保书验收。如有不合格产品无法使用,供方应无条件调换,如仍无法使用,供方应照价退款,并承担不合格产品造成的直接损失。14、具体产品交货期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15、供应商如成交,送货期间进入我公司范围内需遵守我公司交通、现场安全等的相关规定。
四、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500.0000万元
五、报名要求:1、在平台上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产品业绩证明,要求均为原件扫描件(压缩包形式上传)。2、供应商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国家有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的货物,供应商必须提供货物相关强制认证证书。3、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续存,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4、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企业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为依据)。5、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设计安装调试的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六、资质要求: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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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情况,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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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贵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未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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