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创想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ZB-G-2020-0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168号8号楼
联系方式:郑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汉铭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供货期 | 简要技术指标 |
1 | 1 | 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 设备采购 | 1年 | 1、 车载智能视频主机(普货版)2、固态硬盘≥128G3、 参照ADAS、DSM摄像头4、 其它安装所必须的部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7日08:00至2020年04月24日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购买时间: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可自行选购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7日15:00
六、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异议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p://www.ccgp.gov.cn)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www.fjggfw.gov.cn)
3.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本公告第一段落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招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6日
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创想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GC-ZB-G-2020-05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ZB-G-2020-051
项目名称: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168号8号楼
联系方式:郑先生/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设备采购。
2、简要技术要求:1、 车载智能视频主机(普货版)2、固态硬盘≥128G 3、参照ADAS、DSM摄像头4、其它安装所必须的部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供货期:1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汉铭/****-********、********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6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11日(项目编号:FJGC-ZB-G-2020-051)
总中标金额:0.51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联系地址 | 规格型号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州易联星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0号中青科研中心4层409室 | 普货版 | 0.15 |
2 | 两客一危 | 0.16 | ||
3 | 渣土车版 | 0.2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3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13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何珑、林金清、游明基、卞德森、叶滨(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 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招标项目的性质) | 数量 | 单价(万元) |
1-1 | 车载智能视频设备 (普货版) | 普货版 | 1套 | 0.15 |
1-2 | 车载智能视频设备 (“两客一危”版) | 两客一危 | 1套 | 0.16 |
1-3 | 车载智能视频设备 (渣土车版) | 渣土车版 | 1套 | 0.2 |
服务要求: 福州易联星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满足招标人技术服务要求。承诺4小时(含)内技术人员能到达现场进行技术研讨和支持。承诺12小时(含)内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能到达现场进行技术研讨和支持。 |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山东车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建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审查情况如下:
①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经授权代表签字;
②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的第17.3.1条款第(1)条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深圳市中天安驰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审查情况如下:
①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也未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也未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的第3.1.2条款、第3.1.3条款、第3.1.4条款及第17.3.1条款第(2)条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深圳佑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为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易联星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通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上海通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缺项漏项,不满足“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第17.3.2条款第(11)条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深圳佑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为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易联星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本中标公示中第五点“中标信息”中“总中标金额:0.5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采购人无预算金额,本项目以单价报价为中标价,中标候选人中标价详见本公示第五点“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2、中标日期:2020年05月11日(招标编号:FJGC-ZB-G-2020-051) 。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0年05月11日起至2020年05月14日止。
4、项目负责人:唐丽玉/****-********。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1日
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创想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GC-ZB-G-2020-05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招标编号:FJGC-ZB-G-2020-051
项目名称:车载智能视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联系方式:****-********/********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168号8号楼
联系方式:郑先生/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设备采购。
2、简要技术要求:1、 车载智能视频主机(普货版)2、固态硬盘≥128G 3、参照ADAS、DSM摄像头 4、其它安装所必须的部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供货期:1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汉铭/****-********、********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6日
中标日期:2020年05月11日(项目编号:FJGC-ZB-G-2020-051)
总中标金额:0.51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联系地址 | 规格型号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福州易联星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10号中青科研中心4层409室 | 普货版 | 0.15 |
2 | 两客一危 | 0.16 | ||
3 | 渣土车版 | 0.2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3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13000元招标代理服务费。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何珑、林金清、游明基、卞德森、叶滨(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 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招标项目的性质) | 数量 | 单价(万元) |
1-1 | 车载智能视频设备 (普货版) | 普货版 | 1套 | 0.15 |
1-2 | 车载智能视频设备 (“两客一危”版) | 两客一危 | 1套 | 0.16 |
1-3 | 车载智能视频设备 (渣土车版) | 渣土车版 | 1套 | 0.2 |
服务要求: 福州易联星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满足招标人技术服务要求。承诺4小时(含)内技术人员能到达现场进行技术研讨和支持。承诺12小时(含)内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能到达现场进行技术研讨和支持。 |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山东车润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建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审查情况如下:
①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经授权代表签字;
②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的第17.3.1条款第(1)条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深圳市中天安驰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审查情况如下:
①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也未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在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也未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的第3.1.2条款、第3.1.3条款、第3.1.4条款及第17.3.1条款第(2)条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深圳佑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为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易联星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通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上海通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缺项漏项,不满足“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第17.3.2条款第(11)条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深圳佑驾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为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易联星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本中标结果公示中第五点“中标信息”中“总中标金额:0.5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采购人无预算金额,本项目以单价报价为中标价,中标价详见本公示第五点“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中标日期:2020年05月11日(招标编号:FJGC-ZB-G-2020-051) 。
5、中标结果公示期:自2020年05月15日起至2020年05月25日止。
6、项目负责人:唐丽玉/****-********。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5日
招标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