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6001子项、6002子项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6001子项、6002子项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6001子项、6002子项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6001子项、6002子项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招标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2020年05月15日8时—2020年05月18日17时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质量 | 项目经理及安全考核证书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名 |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 ********.18 | (1)6001子项:2020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2)6002子项:2020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3)室外工程(外网工程、室外道路、绿化工程): 外网工程最迟完成时间: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6001子项水、暖、电及通信外网等施工;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6002子项水、暖、电及通信外网等施工。 室外道路最迟完成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6001子项室外道路和实物保护周界施工;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6002子项室外道路施工。 绿化工程最迟完成时间: 2021年6月30日完成6001子项、6002子项绿化树木种植及草坪种植。 | 合格 | 谢昌盛 苏建安B(2007)*******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二名 |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 ********.2 | 6001子项:2020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6002子项:2020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室外工程(外网工程、室外道路、绿化工程): 外网工程最迟完成时间: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6001子项水、暖、电及通信外网等施工;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6002子项水、暖、电及通信外网等施工。 室外道路最迟完成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6001子项室外道路和实物保护周界施工;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6002子项室外道路施工。 绿化工程最迟完成时间: 2021年6月30日完成6001子项、6002子项绿化树木种植及草坪种植。 | 合格 | 任明正 京建安B(2014)*******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第三名 |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 ********.42 | (1)6001子项:2020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2)6002子项:2020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3)室外工程(外网工程、室外道路、绿化工程): 外网工程最迟完成时间: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6001子项水、暖、电及通信外网等施工。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6002子项水、暖、电及通信外网等施工。 室外道路最迟完成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6001子项室外道路和实物保护周界施工。 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6002子项室外道路施工。绿化工程最迟完成时间:2021年6月30日完成6001子项、6002子项绿化树木种植及草坪种植。 | 合格 | 吴立川 鄂建安B(201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0年05月12日在内蒙古包头市乌素图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招待所三楼大会议室进行了评标,共有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5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名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第三名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原件同时寄送我公司。
3.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忠明
电话:130*****260
邮箱:********4@qq.com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时代广场C座907(B)室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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