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践室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践室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践室设备采购(二次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践室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WH01CG2020HW687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3日
开标日期:2020年05月14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宝龙四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中标金额:36348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AMYQ-BXS20、1台、31350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杨春骑、钱毅、毛义逾、孙红霞、龚昌合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芜湖市黄山中路10号
联系人:刘表强
联系方式:153*****290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B2地块12号楼520室
项目负责人:崔工联系电话:177*****150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4362元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18日至 2020年05月19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城市之光B2地块12号楼520室,联系电话:177*****15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首选中标单位业绩
3.1、合同名称: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项目采购;签订时间:2019年12月20日;合同金额:484700元。
3.2、合同名称:黄山市检察院仪器设备采购;签订时间:2019年12月19日;合同金额:70000元。
特此公告。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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