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一体化三格化粪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HX-2020-0
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一体化三格化粪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HX-2020-0
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资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对资溪县一体化三格化粪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ZHX-2020-0007-ZX)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于2020年05月1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一、原评分标准
对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分。
技术评分(35分) | 二、产品性能分:(11分) 1、供应商承诺所投产品使用全新原料生产,得3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2、为保证产品质量,供应商所投产品需经过严格的品质检测,产品制造商需有品质保证检测设备:①熔体流动速率仪,②落槌冲击试验机,③微机控制耐压爆破试验机,④差示扫描热分析仪,⑤恒温介质箱,以上设备缺一不可,全部都有得8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 提供企业购买检测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商务总分(35分) | 一、公司实力:(21分) 1、供应商获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评估颁发的“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估证书”得 4 分 2、供应商被省级或以上科技部门认定为“创新型企业” 得 4 分 3、供应商获得“守合同重信用” 证书或公示证书得 2 分 4、供应商获得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文明诚信示范企业”证书的得 3 分; 5、供应商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证书的得 4分; 6、供应商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得4 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者不得分。 |
二、体系认证:(6分)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缺一项不得分.最多得6分.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不提供或提供过期的均不得分。 | |
三、售后服务:(8分) 1、明确的售后服务质保期,供应商承诺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2分,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2、在质保期内,供应商承诺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4小时(含)之内能到达维修现场的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
现变更为:
技术评分(35分) | 二、产品性能分:(11分) 1、供应商或制造商承诺所投产品使用全新原料生产,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承诺书,未提供的不得分。 2、为保证产品质量,供应商或制造商所投产品需经过严格的品质检测,产品制造商需有品质保证检测设备:①熔体流动速率仪,②落槌冲击试验机,③微机控制耐压爆破试验机,④差示扫描热分析仪,⑤恒温介质箱,以上设备缺一不可,全部都有得8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 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购买检测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商务总分(35分) | 一、综合实力:(21分) 1、供应商或制造商获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评估颁发的“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估证书”得 4 分 2、供应商或制造商被省级或以上科技部门认定为“创新型企业” 得 4 分 3、供应商或制造商获得“守合同重信用” 证书或公示证书得 2 分 4、供应商或制造商获得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文明诚信示范企业”证书的得 3 分; 5、供应商或制造商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证书的得 4分; 6、供应商或制造商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得 4 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或制造商公章佐证,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者不得分。 |
二、体系认证:(6分) 供应商或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缺一项不得分.最多得6分.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或制造商公章佐证,不提供或提供过期的均不得分。 | |
三、售后服务:(8分) 1、明确的售后服务质保期,供应商或制造商承诺质保期每增加1年得2分,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2、在质保期内,供应商或制造商承诺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4小时(含)之内能到达维修现场的得4分。 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佐证,未提供不得分。 |
开标日期按原定计划开标,不做更改,招标文件下载日期顺延至2020年5月25日23:30分前,此更正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代理机构:抚州市弘兴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女士
联系电话:189*****554
公司地址:抚州市玉茗大道汽运住宅楼1栋201室
采购单位:资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车林飞
联系电话:135*****234
采购人地址:资溪县鹤城镇城北大道泰伯公园对面
2020年5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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