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审核服务中标结果

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审核服务中标结果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西青区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审核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0325B-071)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西青区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审核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西青区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审核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0325B-071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962.05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津市,塘沽区,小白楼街曲阜道80号504室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西青区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审核服务/(一)项目背景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2020年多个行业企业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由于各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专业性强,通用性低,且核发时限紧,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拟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污许可核发服务工作,由专业机构对企业进行技术培训,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核,以提高企业填报质量,减轻企业负担,顺利完成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二)项目内容(1)审核工作:根据国家及天津市要求,完成2020年核发排污许可证行业范围内的企业技术审核工作,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具体审核名单由区生态环境局确定。(2)培训工作:分行业组织2020年拟发证企业的培训,对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及核发等相关技术规范、排污许可证申报系统填报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等进行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填报和申报排污许可证。(3)其他服务工作:协助区生态环境局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与核发工作,主要包括指导企业填报,跟进企业填报进度等相关工作。3.排污许可证核发服务要求(1)技术审核工作 根据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承诺书、信息公开文件等资料,核实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等。对提交资料齐全的企业,进行技术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报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是否全面完整,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引用是否无误,核算许可污染物排放量方法是否规范,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按照技术规范及自行监测指南制定自行监测计划,监测方案、频次、技术方法等是否规范准确,日常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填报是否完整,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要求。(2)现场核实根据企业上报的各项技术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踏勘,确保企业填报内容符合实际情况。(3)出具审核意见,指导企业完善材料并复核结合技术审核和现场核查结果,对填报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的企业提出修改意见,指导企业准确全面地完成申请材料。对企业修改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保企业按照要求修改完善。(4)出具技术审核说明向区生态环境局出具技术审核说明,明确申请企业已符合相应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各项审核内容准确无误,满足发证要求。(三)服务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要熟悉天津市西青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污许可办理流程和方式,熟悉西青区产业及环境现状。2.项目承担单位应有能力成立技术专家组,根据采购人要求组织现场踏勘或召开技术评审会,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对通过技术审核项目提出技术审核说明。4.报价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考虑技术审核工作、培训工作和其他服务工作等费用,对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服务的企业单价进行报价,并给出总价。5.签订合同:项目承担单位和采购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企业服务单价费用,合同总价由项目承担单位实际完成的企业数量而定。(四)其他要求★1.成果要求:单个项目独立建档,要求有专人现场核查并留存影像资料。与最终审核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提供承诺函。★2.派驻招标人单位,专职人员1人及以上,提供承诺函。★3.每周向招标人提供进度汇报表,提供承诺函。1.0962.05962.05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莫秀良,宋海波,秦方,张鹏,张鹏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林先生
2.联系电话:151*****063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霞路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先生:138*****641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602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取费标准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67793.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服务 排污许可证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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