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相关信息系统维保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相关信息系统维保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乙方: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FJZZ[TP]*******的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漳州市基层医疗卫生相关信息系统维保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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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22-1C020603软件运维服务软件运维服务1国内4850048500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智业区域卫生信息平台V1.0



合计:485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伍佰元整(¥48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4号;

4.3交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到采购人的指定地点进行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以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所有货物、软件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设备运行达到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在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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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合同签订后支付10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0.2.1 签定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 10.2.2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支付的定金; 10.2.3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10.2.4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 10.3、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其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服务前提14.1.1乙方的工程师具备为漳州市“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应用保障及服务”的能力和经验;14.1.2乙方应了解甲方的系统运行环境、计算机使用安全制度、中心机房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数据备份与安全机制,对其中不足方面应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并督促实际落实执行;14.1.3甲方的系统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网络、数据库、操作系统等计算机相关知识,至少能够和乙方的技术人员或系统使用人员进行问题或需求的沟通;14.1.4漳州市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平台应有完善、安全与稳定的系统运行环境;14.1.5乙方需提供必要的指导,甲方对数据库运行参数,数据存储进行优化。14.1.6甲方在维护期内提出的需求,乙方应在接到需求的24小时内予以确认(原则上不超过3天),并确定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周);如不能在2周内及时完成已确认的需求,乙方应加派有能力和有经验的工程师及时解决。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14.2服务内容14.2.1日常服务14.2.1.1数据核查:协助检查各医院数据上传情况,包括一致性、准确性等;14.2.1.2疑难问题解答:日常复杂、疑难问题解答,保障医院前置采集程序正常运行。14.2.1.3检查系统日志:每月检查系统各项日志及后台程序执行情况,检查系统数据运行有无异常。14.2.2完善性维护14.2.2.1原有功能的完善:包括操作界面方便、快捷、实用等的调整;14.2.2.2原有报表格式、统计条件、统计口径、数据来源的调整;14.2.2.3原有数据基础上的报表功能的增强;14.2.2.4原有系统功能基础上小功能的增加、该功能的增加不会引起系统功能结构及数据结构的变化。14.2.3适应性维护14.2.3.1数据字典维护:如性别、民族、国籍等需要通过维护数据库才可实现的字典;14.2.3.2由于系统所运行的环境变化,从而软件系统也需变化的调整;14.2.3.3由于甲方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需要软件做的修改。14.2.4纠错性维护14.2.4.1程序潜在错误的改正;14.2.4.2由于程序修改或增加功能所引起错误的改正;14.2.4.3数据错误:用户使用系统过程中,由于错误操作而引起的、但通过系统无法挽回的,并且又必须的数据,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人员批准后,将错误数据纠正;14.2.4.4运行环境变化而引起系统的错误的修改。14.2.5其他14.2.5.1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取某些特殊数据的服务;14.2.5.2协助甲方做好系统数据的维护和备份工作;14.2.5.3指导甲方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以及相关的系统培训;14.2.5.4 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14.3服务方式14.3.1定期巡检与收集:每月一次收集符合第二款:《服务内容》内规定的需求。14.3.2电话维护:甲方可通过乙方维护部热线电话,直接向技术支持人员咨询。14.3.3远程维护:甲方应建立远程维护的环境。如系统需要远程维护,乙方首先通知甲方,然后通过远程拨号连接甲方的数据库,或通过远程控制软件直接操作用户的界面,最后根据用户的问题描述来查找和解决问题。已查找出问题,解决前乙方需告知甲方所需操作的大致内容,并保证自身操作过程的数据安全性,并书面提交维护内容供甲方备案。14.3.4现场维护:乙方根据甲方系统维护的需要,指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护。14.4响应时间14.4.1电话维护:7*24小时服务;乙方服务部接到甲方电话后,由专人负责接听并记录,1小时内反馈意见或进行技术支持。如果电话支持解决不了,有需要进行远程维护的,则转为远程维护服务。14.4.2远程维护:1小时内反馈意见。14.4.3现场维护:确定需要进行现场维护之日起,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特殊情况除外)。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乙方: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4号住所: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4号404单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梅国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沈冬雁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59*****114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厦门松柏支行
账号:
账号:****************5302


签订地点:漳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服务 信息系统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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