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南城县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项目(第二次)(
江西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南城县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项目(第二次)(
江西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州市南城生态环境局的委托,经有关部门批准,对南城县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JXZX2020-NC-J002-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20年05月18日发布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原竞谈公告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社保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备CMA检测资质并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一24项+表二5项+透明度+叶绿素a,共计31项检测能力。(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变更为: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社保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需具备水质全项111 项检测能力(GB3838-2002 地表水109 项+透明度、叶绿素a),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需具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表1(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规定的39项检测能力,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此公告与竞谈文件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原竞谈文件或公告相应之处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江西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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