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公安局114路人脸识别网络组网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南靖县公安局114路人脸识别网络组网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靖县公安局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7]ECY[TP]*******的南靖县公安局114路人脸识别网络组网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30101 | 基础电信服务 | 114路人脸识别网络组网 | 3 | 年 | 国内 | 273600 | 820800 | 联通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820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贰万零捌佰元整(¥820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链路达到标准要求,链路畅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招投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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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服务期限为三年,按季度支付,每季度68400元(含税,税率9%)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如一方违约造成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有违约方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组网说明:114路人脸识别点位采用MPLS-VPN开通,前端监控摄像头连接视频监控网关,视频监控网关通过光纤链路汇聚到视频存储交换机万兆光口,并实现与公安视频专网联网。每个监控点位带宽100Mbps。14.2技术指标:为南靖县公安局114路人脸识别提供传输网络。14.2.1乙方提供高性能、高可靠的网络,要求在网络设 计中选用高可靠性网络产品,适合7×24小时不间断运行;每个监控点位带宽100Mbps。14.2.2每条链路正常运行情况下平均时延小于45毫秒,每条链路正常运行情况下平均丢包率小于1%。每条电路平均月可用率大于99.95%。14.2.3灵活性及可扩展性,根据未来业务的增长和变化,网络可以平滑地扩容和带宽提升。如租赁期限内设备等不符合监管要求或市场更新换代需要,免费进行升级改造。14.2.4根据需求,配合甲方进行线路改造、调试和巡检等。14.3服务要求乙方指定专人对接,7*24小时响应客户报障。故障响应时间小于10分钟。用户业务中断后,经运维公司判断故障为运营商链路故障造成的,从接到故障起至用户确认链路恢复的时间必须小于24小时。超过规定时限后仍无法排除故障和修复的,需免费提供其他应急方式供设备恢复使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南靖县公安局 | 乙方: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
住所: | 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1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王启文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林建章 | |
联系方法: | 139*****379 | 联系方法: | 186*****07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7912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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