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项目 (项目名称) 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

及环境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含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发改农经[2018]654号文、水许可决[2019]7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资本金、银行贷款、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结合防洪,兼顾发电,并为改善下游灌溉、生态用水创造条件。白濑水库正常蓄水位288.00米,死水位231.00米,总库容5.44亿立方米,为大(2)型水库,调节库容4.92亿立方米,具有多年调节性能,多年平均新增供水2.97亿立方米。坝后电站装机57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8060万千瓦时。本次招标环境保护工程投资约1490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约5309万元。

2.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西溪干流上游;

2.3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1307.88万元,其中环境监测招标控制价为754.54万元,水保监测招标控制价为223.34万元,环境监理招标控制价为320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2.4.1环境监测:本项目环境监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区、弃渣场区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境监测。监测内容包括:(1)施工期:水环境(包括污废水、地表水、饮用水等)、大气环境、声环境、陆生生态等;(2)运行期:水环境(包括污废水、地表水、地下水等)、生态流量、水质在线监测、水温、气体过饱和、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等(本次环境监测不包含地质环境监测及移民安置区环境监测)。具体监测范围及内容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变更)及工程相关设计文件为准。

2.4.2水土保持监测: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枢纽工程区(主体工程区、交通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区、弃渣场区)、工程永久办公生活区、其他临时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等。具体监测范围及内容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及工程相关设计文件为准。

2.4.3环境监理:本项目环境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施工区、辅助工程施工场地、施工道路、施工生活营地、建设单位生活营地等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区域的环境保护方案、措施实施过程的日常检查督促、验收,编制环境保护监理相关报告等。监理内容包括:1)设计文件环保核查。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环境监理需完成设计文件环保核查并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设计文件环保核查报告;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环境监理机构关于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环保核查报告;2)施工期环境监理。监督承包商是否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进行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的处理、环境空气保护、噪声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珍惜动植物保护及人群健康的保护;3)试运行期间及保修期内环境监理。包括对项目试运行期间环保“三同时”和环保设施运行、生态保护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技术监督。

2.5质量要求及标准:

2.5.1 环境监测: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变更文件、批复意见)的要求,采取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监测技术,全面实施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批复意见要求的监测计划;同时按照《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实施监测工作,提交监测报告,对监测数据和报告结论负责,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有关环境保护事务与资料整编,按要求编写和提交环境监测报告,满足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

2.5.2水土保持监测: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变更文件、批复意见)的要求,采取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监测技术,全面实施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以及批复意见要求的监测计划;同时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实施监测工作,提交监测报告,对监测数据和报告结论负责,配合工程竣工验收有关水保事务与资料整编,按要求编写和提交水保监测报告,满足竣工水保验收的要求。

2.5.3 环境监理: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规定,工程竣工后的环境保护工程应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国家、部门及相关行业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合同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评批复等相关要求。

2.6项目实施周期:

2.6.1 环境监测实施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环境保护最终验收通过,并完成《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变更)要求的所有环境监测任务。

2.6.2 水土保持监测实施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水土保持最终验收通过之日止。

2.6.3 环境监理实施周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直至项目移交试运行后保修阶段服务期满为止。监理时段包括工程实施计划阶段、施工建设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证书:①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者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涵盖检测类别至少包含水和废水、空气、噪声、土壤);②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及以上等级);

备注:(1)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取得的证书视同投标人自有证书;(2)投标人如采用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证书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其与分支机构之间附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曾独立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水利(或水电)工程环境监理的业绩(其中“中型及以上”指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252-2017 工程规模执行);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真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4月16日09时00分00秒至2020年4月21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ps://www.enjoy5191.com/)获取招标文件;若获取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本招标项目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hps://www.enjoy5191.com/)、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5A栋13楼

电话:****-********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电话:****-********

QQ邮箱:********6@qq.com

联系人:黄先生、魏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水利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C栋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A幢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项目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方组织招标的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项目(招标编号:泉水招字[2020]002号)有关事项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答疑澄清:

1、投标人问:一、4.“奖项及实力”中“(2)投标人具有省级(或部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重点实验室,或具有省级(或部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工程技术中心,或具有省级(或部级)及以上环境检测(或检验)机构的,得1分”。

澄清问题1:“具有省级(或部级)及以上环境检测(或检验)机构”,目前国家尚没有对环境检测(或检验)机构进行省级(或部级)划分的依据文件,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者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是否能满足该得分要求

答:不能。

2、投标人问:澄清问题2:“附件:技术需求书”的运行期环境监测表中气体过饱和、地下水等项目的监测时限不是很清楚,请予以明确。

答:按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3、投标人问:商务部分评分界定中 “类似业绩”、 “各分项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有效业绩年限规定为10年,时间太长,不能体现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环水保工作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问:商务部分评分界定方法4、“奖项及实力”中“投标人具有省级(或部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重点实验室,或具有省级(或部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工程技术中心,或具有省级(或部级)及以上环境检测(或检验)机构的,得1分”。根据我们了解,同时具备这些条件以及水保监测水平评价证书3星级以上的单位在福建省内基本没有,只有少数水利部委的单位有。因此,我们认为这一规定具有偏向性,请予以澄清。

答: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按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问:根据招标公告第7页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者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涵盖检测类别至少包含水和废水、空气、噪声、土壤)”及招标文件第94页评分标准中奖项及实力“(2)或具有省级(或部级)及以上环境检测(或检验)机构的”。资格要求能否作为评分因素CMA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取得CMA证书的检测机构即为省级(或部级)及以上环境检测(或检验)机构。而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四、公开评审方法和评审因素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理设置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并明确具体评分标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列为评分因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因此资格要求中“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者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涵盖检测类别至少包含水和废水、空气、噪声、土壤)”不得列为为评分因素。建议将评分标准中“或具有省级(或部级)及以上环境检测(或检验)机构的”删掉。

答:本项目并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不适用本项目。

6、投标人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实际需要履行服务的内容除了环境监理(320万元)之外,还应包含水土保持监测(223.34万元)、环境监测(754.54万元),因此招标公告设定的该条资格要求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的第三十二条。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21号))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但“投标人曾独立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水利(或水电)工程环境监理的业绩”该条资格要求限制了项目的工程规模,对潜在投标人构成了歧视待遇。综上,建议将该资格要求改为“投标人曾独立承担过水利(或水电)工程环境监理或环境监测或水土保持监测的业绩”或者取消业绩资格要求。

答:本项目为大(2)型水库,招标文件设置水利(或水电)工程环境监理的业绩的工程规模为中型,并未超过本项目实际工程规模,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7、投标人问:1、根据招标公告第7页3.3,“投标人曾独立承担过中型及以上水利(或水电)工程环境监理的业绩(其中“中型及以上”指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的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252-2017工程规模执行)”,请明确防洪工程中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堤防级别是否可以证明该工程的工程规模我单位据查询得知,《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252-2017)》适用于水库、防洪、治涝、灌溉、供水与发电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河道整治、大江大河工程属于防洪工程,其工程等别应根据与对应的堤防级别相同。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SL 252-2017)》,防洪工程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堤防级别应根据其保护对象的防洪标准表4.4.1确定。因此,防洪工程中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堤防级别可用来判断该工程的工程规模。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人问:我单位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我单位子公司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利(或水电)工程环境监理的业绩,且我单位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请明确子公司的业绩可否被我单位用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答:不可以。

9、投标人问:根据招标公告第5页2.3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1307.88万元,其中环境监测招标控制价为754.54万元,水保监测招标控制价为223.34万元,环境监理招标控制价为320万元”,环境监测、水保监测、环境监理的各项招标控制价之和与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不一致。请明确该项目招标控制总价及各项招标控制价。

答:本项目中招标控制总价、环境监测招标控制价、水保监测招标控制价及环境监理招标控制价调整为“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为1297.88万元,其中环境监测招标控制价为754.54万元,水保监测招标控制价为223.34万元,环境监理招标控制价为320万元”。

10、投标人问:根据招标公告第6页2.4.2,“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枢纽工程区(主体工程区、交通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区、弃渣场区)、工程永久办公生活区、其他临时工程的水土保持监测。”及“具体监测范围及内容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及工程相关设计文件为准。”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要求第83页“水土保持定位监测点合计13处。”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官方网站公示的《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变更报告书》批复稿,第10章水土保持监测要求监测区分为主体工程区、交通道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料场区、弃渣场区、工程永久办公生活区、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改)建区共7个监测区,且以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改)建区、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作为监测重点,水土保持定位监测点合计40处(含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改)建区37处)。以上内容与招标公告第6页2.4.2和招标文件P83的水土保持定位监测点布置情况表的监测点位数不一致。

请明确本次招标水土保持监测范围是否包含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改)建区请明确本次水土保持定位监测点是否包含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改)建区的点位如果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范围确定包含移民安置区与专项设施复(改)建区,则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的招标控制价过低,请给出低价的依据和支撑文件。

答:本次水土保持监测区域招标范围不包含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复(改)建区。

11、投标人问:根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第90页,“(1)对应评分项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中标公告网页(须注明网址)及(2)业绩合同复印件;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标明对应评分项评分指标的【如无法判断为“中型及以上”等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类似业绩评分指标的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政主管部门(或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计。”如果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文件中已明确说明项目的工程等别,请明确是否可以用加盖业主公章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封面页,签字页和相关内容页来证明该项目的工程规模

答:可采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文件)封面页,签字页和相关内容页证明该项目的工程规模,但上述材料均须加盖业绩合同甲方的单位公章。也可采用工程可行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证明该项目的工程规模。

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为准。投标人应凭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向招标代理索取文本文件,也可以至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查看。文本文件与电子文本不一致的,以文本文件为准。

招标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4月24日


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招标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5A栋13楼

电话:****-********

联系人:吴先生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项目(招标编号:泉水招字[2020]002号)

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关信息:

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伍万陆仟玖佰零伍元(¥11,356,905.00)

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投标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的中标公告网页,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其投标被否决

五、公示期: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8日

如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注明电话、地址和联系人)向招标人提出。

六、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水利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C栋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招标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2020年5月13日

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5A栋13楼

电话:****-********

联系人:吴先生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及环境监理项目(招标编号:泉水招字[2020]002号)

三、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及相关信息:

中标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伍万陆仟玖佰零伍元(¥11,356,905.00)

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四、公示期: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9日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曾福连、罗宗满、赖世江、苏典南、郑彦莺、王传福、谢建明。

六、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水利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C栋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招标人: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工程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2020年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理 水土保持监测 环境监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