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副中心公共艺术文化空间规划中标结果

城市副中心公共艺术文化空间规划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PXM2020_022102_000152-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艺术文化空间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37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

中标金额:137万元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统一信用代码中标金额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0C137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服务要求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艺术文化空间规划不适用1137万元137万元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深入落实《城市副中心控规》,确保未来公共空间建设的艺术品质与文化内涵,构建完善的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艺术空间网络,确定各类公共艺术空间的选址布局,为各类公共艺术的落位提供规划条件并制定设计标准,分级分类定点地制定设计策略、标准和要求,导控公共艺术的创作边界。

项目用途:方案设计

简要技术要求: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深入落实《城市副中心控规》,确保未来公共空间建设的艺术品质与文化内涵,构建完善的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共艺术空间网络,确定各类公共艺术空间的选址布局,为各类公共艺术的落位提供规划条件并制定设计标准,分级分类定点地制定设计策略、标准和要求,导控公共艺术的创作边界。

采购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合同履行期: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朝健、王颖、尹秋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96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如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服务费。详情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见附件

公告期: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成交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适用

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如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方式计算服务费。

具体标准见下表:

费     务

率   型

计费基数(万元)

货物

服务

工程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本项目收取17,960.00元人民币代理服务费。

项目联系人:张杰浩

联系方式:***-********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

联系方式:尹秋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系方式:张杰浩,***-********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杰浩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空间规划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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