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设计][沈阳市]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五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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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
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9 工程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五标段
建设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教育研究中心填报单位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设计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0年05月19日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5月22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建设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证书编号投标报价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邓佳一级注册建筑师********33.440000%15日历天合格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80.97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单位名称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兴国倪兵华张卓明
注册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5********9********1
投标报价3.400000% 3.470000% 3.300000%
工程工期15日历天1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合格合格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93.92 86.5 83.93
企业业绩
1.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工程设计
2.勋望小学建农校区装饰装修及操场配套工程设计
3.沈阳大学 8#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工程
4.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整体改造工程设计
5.沈阳城市建设管理学校沈河校区整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6.沈阳大学机械学院教学实训基地维修改造工程
1.拉古学校维修改造工程
2.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及创新创业综合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
3.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校舍加固及改造工程(二标段)
4.沈阳市浑南区公共卫生间设计
5.沈抚新城改建水洗公共厕所项目
1.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改造项目1#,3#教学楼,1#公寓楼立面改造项目
2.于洪区大兴学校等21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3.2018年皇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设计、造价招标(三标段)
4.于洪区华城小学等15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5.沈阳市辽中区第一高级中学旧校区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6.东北财经大学实践教学中心项目-设计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
单位名称沈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邓佳王伟民张智永
注册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程师
证书编号********3********2*******
投标报价3.440000% 3.500000% 3.460000%
工程工期15日历天15日历天1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合格合格
企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80.97 80.13 78.89
企业业绩
1.北镇市城东新区回迁区(C区)项目设计
2.沈阳市外地来沈领导干部公有周转住房项目一期工程
3.省高法审判法庭及审判功能用房项目设计
4.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住宅维修改造工程
5.沈阳市公安警察训练基地改扩建工程设计
6.大东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造价
7.沈阳市信访局办公楼安全隐患维修改造工程
1.省委办公楼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
2.沈阳市口腔医院牙病防治所改造工程
3.辽宁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4.大石桥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5.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消防改造设计
1.学校
2.安化县职业中专学校(安化黑茶学校)整体搬迁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3.朔州华昱中学
4.大洼区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建筑设计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在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一、二、四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第一章投标须知中10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每个标段为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自然顺序(编号由小到大)确定中标人”。因此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五标段顺延至排序第四的沈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为拟中标单位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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