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六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六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9 工程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
标段编号 210101TP*************** 标段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六标段
建设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教育研究中心 填报单位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0年05月19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5月22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王伟民 一级注册建筑师 ********2 3.200000% 15日历天 合格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80.38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李兴国 倪兵华 张卓明
注册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5 ********9 ********1
投标报价 3.400000% 3.470000% 3.300000%
工程工期 15日历天 1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 93.38 85.94 84.28
企业业绩
1.沈阳大学机械学院教学实训基地维修改造工程
2.沈阳大学 8#学生公寓维修改造工程
3.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新建学生宿舍楼工程设计
4.沈阳城市建设管理学校沈河校区整体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5.勋望小学建农校区装饰装修及操场配套工程设计
6.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整体改造工程设计
1.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及创新创业综合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勘察及设计
2.沈阳市浑南区公共卫生间设计
3.沈抚新城改建水洗公共厕所项目
4.拉古学校维修改造工程
5.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校舍加固及改造工程(二标段)
1.于洪区大兴学校等21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2.于洪区华城小学等15所学校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3.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改造项目1#,3#教学楼,1#公寓楼立面改造项目
4.2018年皇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设计、造价招标(三标段)
5.东北财经大学实践教学中心项目-设计
6.沈阳市辽中区第一高级中学旧校区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单位名称 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华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沈阳市金罗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王伟民 张智永 胡蕴华
注册资格 一级注册建筑师 工程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 ******* ********3
投标报价 3.200000% 3.460000% 3.190000%
工程工期 15日历天 15日历天 1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评审得分 80.38 79.13 74.42
企业业绩
1.辽宁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2.省委办公楼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
3.沈阳市口腔医院牙病防治所改造工程
4.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消防改造设计
5.大石桥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1.安化县职业中专学校(安化黑茶学校)整体搬迁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学校
3.大洼区九年一贯制实验学校建筑设计
4.朔州华昱中学
1.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宿舍建设项目
2.公主岭市蓝海高级中学新校区设计
3.彰武县满堂红镇九年制学校
4.新发镇公共厕所建设项目
5.绥化市第二中学教学楼建设项目
6.沈阳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技术措施
7.彰武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在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一、二、四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第一章投标须知中10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每个标段为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照标段自然顺序(编号由小到大)确定中标人”。因此沈阳市皇姑区中小学厕所革命工程设计六标段顺延至排序第四的北京中建恒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拟中标单位。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厕所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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