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设计中标结果
阳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公示日期:2012年1月9日至2012年1月11日
1 | 工 程 名 称 | 阳春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设计招标 | ||||
2 | 招 标 编 号 | (2011)第159号 | ||||
3 | 招标人 | 阳春市公安局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 黄福详 | ||
4 | 招标代理 机构 | 阳江市信必达工程造价咨询 事务所有限公司阳春分公司 | 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 | 吴小铭 | ||
5 | 中 标 人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
6 | 项目负责人 | 彭 勇 | 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 一级 | ||
7 | 中 标 价 | 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的68.2% | 工 期 | 30历天 | ||
8 | 质量安全承诺 | 合格 | 文明施工承诺 | 按国家标准 | ||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组成 | 姓 名 | 岗位职务 | 技术职称 | 备 注 | ||
彭 勇 | 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
说明:1、本公示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2、如对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办和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投标监督小组举报举报电话:****-*******、*******,电子邮箱:gdycjsj@21cn.com,传真电话:0662-*******,通信地址:阳春市环城中路80号市投资行政服务中心3楼,邮编:529600。举报必须以书面方式,内容要真实有效,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和身份证复印件,若举报人是单位,则必须具有本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并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必须在中标公示开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转入阳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账号:****************8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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