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服务平台中标结果。。

社会救助服务平台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民政局

乙方:厦门市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ZS[GK]*******的厦门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双方经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厦门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1国内**************市民数据、太极计算机联合体市民数据、太极计算机定制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贰万柒仟陆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实施工作,并7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实施、验收工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

4.3交付条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5.1.1技术目标:利用厦门市电子政务外网基础设施和民政信息化基础设施,深度融合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提供涵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保护等服务,建设全市统一集中的社会救助服务平台。5.1.2技术内容:5.1.2.1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平台依托“i厦门”平台建设便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政策宣传、信息公示、在线查询、自助申请、主动发现、全民帮扶、智能救助引导、救助退出确认等服务。建设内容包括:政策新闻、民政服务、全民帮扶、内容管理、内容发布、专题管理模块建设 (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5.1.2.2 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信息化系统,建设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内容包括: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子系统、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子系统、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子系统(低保特困子系统)、临时救助子系统、数据融合子系统(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5.1.2.3 社会救助移动工作平台结合互联网+,将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延伸至村一级,实现将社会救助工作的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服务。建设内容包括消息通知、工作处理、信息查询、统计分析、个人中心、即时通信模块(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5.1.2.4 社会救助决策分析平台搭建社会救助为主题的决策分析平台,实现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困难群众、一门受理、核对、预警等类别进行多种形式的统计监测,从而为决策层提供依据。建设内容包括大数据展示、数据查询、主题分析、数据报表模块(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5.1.2.5统一登陆实现社会救助多个平台之间统一用户管理、单点登录、权限管理以及统一安全管理。建设内容包括单点登录管理、统一用户管理、权限管理、行政区划管理、数据字典管理、用户安全管理模块(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5.1.2.6互联互通建设实现本次建设内容中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社会救助移动工作平台、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平台、社会救助决策分析平台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部省核对系统对接;“i厦门”对接集成;与电子签章系统对接集成;与厦门市社会工作者登记与继续教育系统对接;与财务统计系统对接;与其他部门对接;数据共享接口预留(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5.1.3技术方法和路线:(1)整体平台框架采用基于Java EE的技术体系(2)整体平台架构采用微服务架构设计思想(3)基于Dubbo和Zookeeper构建分布式服务架构(4)基于大数据的分布式计算服务(5)采用J2EE体系结构标准(6)采用Nginx技术(7)基于先进的云平台架构。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项目里程碑:用户需求确认、项目初验、项目竣工验收、售后履约跟踪;6.1.2验收依据:以本合同及双方认可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作为验收依据,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6.1.3初步验收:厦门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建设部署后,甲方进行初步验收。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项目建设文档和项目建设成果等,经甲方认可后,组织初步验收。6.1.4试运行:系统通过初步验收,取得甲方确认并签署的初步验收报告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乙方将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出现的任何系统软硬件问题,乙方及时处理纠正。甲方有权派出技术人员参加,乙方对其进行指导并解答其提供出的相关技术问题。6.1.5竣工验收:系统试运行期结束后,甲方进行最终验收。经甲方确认系统运行正常稳定后,由乙方提出竣工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项目建设文档和项目建设成果等,经甲方认可并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竣工验收。6.1.6竣工验收须交付:(1)项目实施方案;(2)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3)系统设计说明书;(4)软件系统测试方案;(5)软件系统测试记录;(6)软件系统测试报告;(7)项目所有源代码、软件安装包;(8)试运行方案;(9)试运行总结报告;(10)试运行问题汇总表;(11)培训记录;(12)培训教材;(13)用户手册;(14)验收申请;(15)验收报告。6.1.7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邀请。具体如下:根据甲方要求邀请投标人参与。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30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厦门市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金额5%的银行履约保函、付款申请书和合同金额30%的发票之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30项目完成所有系统测试并通过初步验收后,且甲方在收到初验报告、付款申请书以及乙方(厦门市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合同金额30%正式发票之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40系统完成试运行并通过甲方组织的终验并签署终验通过确认书,甲方在收到终验确认书、付款申请书和乙方(厦门市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开具的合同金额40%正式发票之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40质保期满后且系统稳定、响应及时、无重大质量问题,由乙方(厦门市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履约保函退还申请,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函。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5%的履约保证金即合同金额5%的银行履约保函,合同签订生效后,由厦门市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甲方提交。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10、违约责任

10.1除不可抗力事件外,因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按此合同可获得的经济利益,但此全部赔偿金额不得高于违约方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0.2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的期限交付甲方采购产品,每逾期一天交付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其向乙方所采购的产品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逾期30天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期限交货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全部已支付费用,且除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金额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赔偿(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10.3乙方开发的平台未能通过初步验收、无法完成试运行、未能通过终验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相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款项,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的10%的标准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0.4由于甲方的配合原因使合同约定时间延误,或因甲方出现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不视为乙方违约,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10.5 若任一方违反本合同,其应就其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间接损害除外。守约方并有权随时单方决定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10.6 本合同双方因自身行为而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自行独立承担相关责任;10.7乙方在开发平台过程中,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开发过程的环节提出建议意见或异议,乙方应就甲方提出的问题作出合理解释,如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平台开发,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平台开发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未付款项,且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付款项,并按照合同总价的10%的标准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0.8 对下列情形,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需向另一方提供终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1)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变动使合作无法开展或继续进行的;(2)拥有法定监管职责的机构要求立即停止双方合作项目的。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保障甲方在使用其所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软件、硬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应按照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14.1.1 4个月内完成厦门市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建设部署及培训工作后,由甲方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试运行3个月。在确认系统运行正常稳定后,由乙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经甲方认可并按照要求组织验收。14.1.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为期2年的免费维护期。14.2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4.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乙方提供完成项目建设所需的服务环境;(2)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协助工作;(3)对乙方提交的有关项目建设文档进行审核、修改完善和最终确认;(4)按照合同约定,负责组织对本项目验收组织工作;(5)依法获得本项目建设成果的所有权。14.2.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时履行项目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开发任务,确保项目工程质量;(2)安排具有专业技术经验的技术骨干承担该项目的开发、维护等工作;若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够称职可随时提出更换,乙方必须积极予以响应并安排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项目技术的开发和维护;(3)乙方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4)乙方应按照项目的建设要求,及时形成各种建设需求、软件设计和开发等各类文档和介质,按时交付甲方存档和使用;(5)为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和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6)保守甲方为建设本项目所提供的各类技术资料和各种资源的秘密。14.3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基础数据和文本导入、系统应用与维护的支持和培训 。(2)地点和方式: 在甲方现场进行现场培训指导。(3)费用及支付式:无。14.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14.5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采用其他可行的技术方法解决问题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双方组织权威专家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3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4.6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2种方式处理:14.6.1无(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无 。14.6.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双方。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双方 。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另行协商。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归双方。14.7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方享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如下:无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无 。14.8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本合同履约结束后,本条款仍然有效。14.8.1甲方的保密义务:(1)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提供的相关开发文档和代码;(2)人员范围:参与项目工作的所有人员;(3)期限:无期限限制,永久保密;(4)责任;承担因甲方泄密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14.8.2乙方的保密义务:(1)乙方承诺对本项目所接触到的数据具有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所接触和知悉数据信息向第三方外传;(2)乙方对涉及甲方项目的工程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途径泄露给其他单位及乙方公司其他无关人员;(3)人员范围:参与项目工作的所有人员;(4)期限:无期限限制,永久保密;(5)责任;承担因乙方泄密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14.9售后服务。乙方承诺:(1)本项目的设备及系统整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甲方提供2年免费运维和系统升级服务 ;(2)在免费运行维护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并采取行动在48小时内修复。如果乙方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未响应,则乙方赔偿甲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3)因乙方设计安装原因而造成严重故障,则免费运维期从故障修复之日重新开始起算;(4)免费运行维护期内,乙方提供1名工程师两年常驻甲方指定处,从事项目技术的维护工作,解答用户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14.10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徐春燕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蔡锦耀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4.10.1 全权配合项目实施及组织协调项目的测试、验收等工作; 14.10.2 负责协调处理涉及本项目的技术等方面的事务; 14.10.3 涉及本项目的其他有关事务。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厦门市民政局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1号楼
单位负责人:王中
委托代理人:徐春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厦门市民数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29号港航大厦20楼
单位负责人:沈海波
委托代理人:蔡锦耀
联系方法:189*****610
开户银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270231
乙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
单位负责人:刘学林
委托代理人:任志国
联系方法:187*****18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账号:****************408

签订地点:厦门市


签订日期:2020年05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平台 社会救助 厦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