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卧龙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龙升工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成交公告
南阳市卧龙区环境卫生管理站龙升工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龙升工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
二、采购项目编号:卧龙政采磋商-2020-19 |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8日 | ||||||||||||
四、评审日期:2020年05月20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六、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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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 ||||||||||||
陈香娟、张成华、王道春(采购人代表)。 |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6600元。 | ||||||||||||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卧龙区)》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5月21日 至 2020年05月22日 | ||||||||||||
十、其他 | ||||||||||||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南阳市卧龙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 ||||||||||||
地址:南阳市梅溪路 | ||||||||||||
联系人:李崇军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南阳盛世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雪枫路与车站南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 ||||||||||||
联系人:薛国平 | ||||||||||||
联系方式:137*****217 | ||||||||||||
发布人:屈静 | ||||||||||||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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