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CXZC2020-J1-01341-001-YZLW成交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CXZC2020-J1-01341-001-YZLW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梧州市公告时间2020年05月22日09:0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1日成交日期2020年05月22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详见公告正文
总成交金额¥64.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年
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YLWZJ********-CX[fujian]_5ec7251c5f97a.rar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岑溪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XZC2020-J1-01341-001-YZLW)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XZC2020-J1-01341-001-YZLW

项目名称: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陈丽年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CXZC2020-J1-01341-001-YZLW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1日

成交日期:2020年05月22日

总成交金额:64.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9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20年5月15日就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CXZC2020-J1-01341-001-YZLW)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1)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梧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wuzhou.gov.cn/)、广西梧州岑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enxi.gov.cn/),2020年5月11日。

四、谈判日期:2020年5月15日;

评审地点:岑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岑溪市义洲大道288号);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伍波(组长)吴健、莫菲婷(采购人代表)。

五、定标日期:2020年5月22日。

六、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梧州云讯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30号4单元1906房;

3.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见附件2);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成交服务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须知正文第35.1条规定的(货物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玖仟陆佰元整(¥9600.00)。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岑溪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岑溪市玉梧大道西193号

联系人及电话:严海山,****-*******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岑溪市岑城镇城东路118号

项目联系人:姚国铭、陈丽年,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岑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岑溪市人民检察院或受托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

附件2:主要成交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2020年5月22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远程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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