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乘用车(轿车)/商务车 | ||
采购单位 | 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华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22日09: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5月18日 | 成交日期 | 2020年05月21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周银才、江铃、王有虹 | ||
总成交金额 | ¥16.4745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彭先生:180*****9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标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安市枣山园区站前大道东段1号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 |
四川标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项目编号:SCBZY〔2020〕00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CBZY〔2020〕003
项目名称: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彭先生:180*****912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四川标之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安市枣山园区站前大道东段1号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SCBZY〔2020〕003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5月18日
成交日期:2020年05月21日
总成交金额:16.4745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 四川华蓥荣轩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华蓥市广华大道三段 | 16.4745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谈判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谈判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规定,本采购文件特别约定,谈判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谈判代理机构支付。(计算金额不足5000元,按照5000元收取。)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银才、江铃、王有虹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华蓥市华轩玄武岩有限公司采购皮卡车1辆。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备注 |
主体颜色 | 按采购人要求 | |
车身长度(mm ) | 5290(±10mm) | |
车身宽度(mm ) | 1860(±10mm) | |
车身高度(mm) | 1830(±10mm) | |
轴距(mm) | 3095(±10mm) | |
后排车门开启方式 | 平开门 | |
车身构架 | 皮卡 | |
车门数(个) | 4 | |
座位数(个) | 5 | |
扭矩 (N·m) | ≥60 | |
货厢尺寸(mm) | 148x1530x480(±10mm) | |
油箱容量(L) | ≥76 | |
最大载重质量(kg) | ≥485 | |
变速箱 | 6挡手动 | |
驱动方式 | 前置四驱 | |
前悬架类型 | 双横臂独立悬挂 | |
后悬架类型 | 钢板弹簧非独立悬架 | |
阻力类型 | 液压阻力 | |
车体结构 | 非承载式 | |
前制动器类型 | 通风盘式 | |
后制动器类型 | 鼓式 | |
前轮胎规格 | ≥255/65 R17 | |
后轮胎规格 | ≥255/65 R17 | |
排量(L) | ≥1.9 | |
进气形式 | 涡轮增压 | |
气缸排列形式 | L | |
最大马力(Ps) | ≥163 | |
最大功率(kw) | ≥120 | |
最大扭矩(N·m) | ≥360 | |
燃料形式 | 柴油 | |
环保标准 | 国VI | |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 | 配备 | |
胎压监测功能 | 配备 | |
安全带未系提醒 | 配备 | |
后驻车雷达 | 配备 | |
上坡辅助 | 配备 | |
陡坡缓降 | 配备 | |
车内中控锁 | 配备 | |
钥匙类型 | 遥控钥匙 | |
方向盘材质 | 皮质 | |
方向盘位置调节 | 手动上下调节 | |
多功能方向盘 | 配备 | |
行车电脑显示屏幕 | 配备 | |
座椅材质 | 织物 | |
主座椅调节方式 | 前后调节、靠背调节、高低调节(2向) | |
副座椅调节方式 | 前后调节,靠背调节 | |
后排座椅放倒形式 | 整体放倒 | |
前/后中央扶手 | 配备 | |
外接音源接口类型 | USB/AUX | |
扬声器数量 | 4喇叭 | |
近光灯光源 | 卤素 | |
远光灯光源 | 卤素 | |
LED日间行车灯 | 配备 | |
自动头灯 | 配备 | |
车前雾灯 | 卤素 | |
大灯高度可调 | 配备 | |
前/后电动车窗 | 配备 | |
车窗防夹手功能 | 配备 | |
外后视镜功能 | 电动调节、后视镜加热 | |
内后视镜功能 | 手动防炫目 | |
感应雨刷功能 | 雨量感应式 | |
空调温度控制方式 | 手动空调 |
二、项目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在签订合同次日起7日内交货。
2、付款方式: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质保及售后服务:
(1)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2)整车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三年或10万公里。
(3)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 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并报采购人备案,若 48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
4、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报价要求:裸车价(包含运输、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相关税费)。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无须另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 其他要求:
6.1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需为出厂标准配备原厂配件。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成交标的名称:车辆采购
规格型号:/
数量:1辆
单价:164745元(人民币)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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