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阳光家园计划”重度肢体、智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拟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结果公示

2019年“阳光家园计划”重度肢体、智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拟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结果公示


采购人

荆州市沙市区残疾人联合会

采购项目名称

2019年“阳光家园计划”重度肢体、智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预算价

146250.00元

联系人

王玲

联系方式

158*****292

采购人地址

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荆州市见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为改善沙市区重度肢体、智力残疾人的生活条件,满足残疾托养服务基本需求,完善托养服务质量,提高托养工作水平。对具有沙市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的一、二级重度肢体、智力残疾人。低保户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服务对象计划总人数为65人。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具有沙市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服务需求的(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的一、二级重度肢体、智力残疾人。低保户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优先享受托养服务。

2019年度重度肢体、智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对象计划数为65人。

以入户上门服务为主,从服务对象自身需求出发,以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家政服务等形式让残疾人及家庭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并公开接受社会和残疾人家庭监督。服务周期结束后,接受服务的残疾人和家庭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服务期为1年,服务时间每年不低于8次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服务完成后服务对象或监护人签字,服务承接机构做好资料整理,区残联全程监督。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项目发布两次谈判公告响应供应商均不足三家,且只有荆州市见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一家响应供应商报名。根据《政府采购法》中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参会专家名单:

杨红梅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刘闽娟  荆州市建筑节能中心

朱继长  荆州市天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向荆州首信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或荆州市沙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雪青  电话:151*****900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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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居家 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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