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拟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结果公示
2019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拟选择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结果公示
采购人 | 荆州市沙市区残疾人联合会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9年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 预算价 | 112500.00元 | |
联系人 | 王玲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荆州市沙市区长港路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荆州安定医院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为改善我区精神残疾人的生活条件,满足残疾托养服务基本需求,完善托养服务质量,提高托养工作水平,对具有沙市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无业,长期需要人照料,有托养服务需求的(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的1-4级精神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医疗服务(资助人数50人)。低保户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优先享受托养服务。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具有沙市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无业,长期需要人照料,有托养服务需求的(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的1-4级精神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医疗服务(资助人数50人)。低保户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优先享受托养服务。 以入户上门服务为主,从服务对象自身需求出发,让残疾人及家庭按照“照单点菜”模式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并公开接受社会和残疾人家庭监督。服务周期结束后,接受服务的残疾人和家庭满意度达到80%以上。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项目发布两次谈判公告响应供应商均不足三家,且只有荆州安定医院一家响应供应商报名。根据《政府采购法》中第三章第三十一条 第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鉴于以上原因,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参会专家名单: 杨红梅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刘闽娟 荆州市建筑节能中心 朱继长 荆州市天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有关要求以书面形式向荆州首信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或荆州市沙市区残疾人联合会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雪青 电话:151*****900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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