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桥下绿化景观照明工程设备项目采购(合同包二)中标结果
高速桥下绿化景观照明工程设备项目采购(合同包二)中标结果
1、招标公告编号: | FJGC-G-2011-090(2011马尾财购计[072]号) | |||||||||||||
2、采购单位名称: | 福州市马尾区园林局 | |||||||||||||
3、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马尾区 | |||||||||||||
4、联系人: | 王菲 | |||||||||||||
5、联系方式: | ****-******** | |||||||||||||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 |||||||||||||
8、联系人: | 柳茜 | |||||||||||||
9、联系方式: | ****-********/02 ********传真:****-******** | |||||||||||||
10、招标公告日期: | 2011-12-30 | |||||||||||||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 2012-1-31 | |||||||||||||
12、中标情况: |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合同包二: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2、政策性加分情况:(1) 福州吉祥照明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所投高压钠灯是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加分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加分。加分如下: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459945元,其中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的报价为194265元,占本合同包42.24%,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价格分与技术分给予 6%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评标项加2.7分,技术评标项加2.4分。(2) 福州吉祥照明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的政策性加分规定,且为本省中小企业,价格分与商务分给予4%的加分幅度,最终价格评标项加1.8分,商务评标项加0.6分。3、合同包一流标情况说明:(1)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本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均不足三家,本合同包招标程序终止。(2) 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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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专家名单: | 李心航、陈天铭、张挺、张品京、王菲(采购人代表)。 | |||||||||||||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
特此公告 |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2012-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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