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速公路照明工程第一合同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佛山市高速公路照明工程第一合同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佛山市高速公路照明工程第一合同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高速公路照明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一合同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

2.1.2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速公路照明工程第一合同段包含一环及延线主路长度24.17公里,辅路长度134.29公里,包括以下路段的工程范围内容:


1

佛山一环及部分延线

工程范围

1.1

佛江高速北滘立交至天连立交段

主辅路各24.17KM

1.2

广明高速佛陈立交至罗格立交段

辅路28.70KM

1.3

佛江北高速和顺立交至佛陈立交段

辅路39.40KM

1.4

广佛肇高速里水立交至官窑立交段

辅路16.62KM

1.5

佛清从高速罗格立交至官窑立交段

辅路25.40KM

本合同段拟在上述区域内公路实施供配电工程、照明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等的建设,估算建安费约2.7亿元。

2.1.3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合同工期,总工期5个月。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评审及修编;

(2)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项目开工,施工工期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2.1.4 招标范围:佛山市高速公路照明工程第一合同段范围内(不含已实施完成部分)的照明工程、供配电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的勘察、物探、施工图设计(本项目采用一阶段设计)、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经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纸以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设计图纸、预算、工程量清单(含三级清单预算)及施工专用技术规范文件编制、交通组织措施方案设计、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2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备注

机电工程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3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资质及以上等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等级)和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至附录4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投标所对应的资质进行专业分工;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注: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中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土建工程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近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均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3.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登记。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的方式接受登记。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 ****-********

4.2 登记时间:20205250000分起至20205292329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登记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登记。

4.3 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 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20年6122359分)提交。

5.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0年6月16930分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单以及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616930分。

6.1.2开标时间:2020616930分。

6.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指定开标室)。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6.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 异议和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建盈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邮编:528313

联系人:郑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2室

邮编:528200

联系人:陈工、李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2@qq.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项目相关公告:
巡警大队搬迁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工程项目(A、B区修缮)招标公告
*******a-1c7e-4b8e-a38b-a16e9a1c5e1f">巡警大队搬迁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工程项目(A、B区修缮)中标详细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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