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城市家具及导视系统项目-合同公告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有限公司-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城市家具及导视系统项目-合同公告
委托人(甲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有限公司
受托人(乙方):上海同济天地创意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城市家具及导视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XJTHN-ZCJZ*******)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城市家具及导视系统等设计事宜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要求及成果形式
1、设计内容:含规划设计及艺术设计(详见设计内容清单)
2、服务要求
(1)全部设计成果提交期限:2020年8月31日。
(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验收要求:按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
3、成果形式:
(1)设计方案说明。主要突出方案构思、寓意、特色及施工工艺、制作方式及材料等。其他内容自定。
(2)A3幅面软胶装文本5套,文本应包括文字说明和图纸缩印内容,单双面打印均可。
(3)提供3份上述所有文字、图件的电子备份光盘,文本文件采用PPT格式,图件采用JPG格式。
(4)多媒体演示文件1份(ppt格式)(15分钟左右)。
(5)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长度单位:总平面图标
注尺寸以厘米(cm)为单位,建筑设计图标注尺寸以毫米(mm)为单位;面积单位:均以平方米(m2)为单位;体积单位:均以立方米(m3)为单位。
二、知识产权
乙方提交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和汇报文件(含电子文件)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和乙方共同所有和使用。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8月在海南省三亚市履行。(服务时间可根据甲方需要,本着高质量完成工作的原则,进行延长)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规范为标准,采用专家论证、评审、修编、呈报相关部门审议备案通过的方式验收。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自乙方提交最终设计成果之日起一年。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乙方应当负责免费进行相应修改工作。但因工作组织超出合同约定范围、重大前提条件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的问题除外。
超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技术内容,如增加内容、修改和调整内容等,都不属于保证期范围内,需重新委托。因甲方原因推迟或延误验收时间,由甲方与乙方进行协商,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约定的最终工作成果交付后,乙方提供无偿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该服务期为:一年。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报酬(设计费)为价税合计(大写):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元)。本合同报酬(设计费)为固定总价,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工作量减少的,本项目报酬不作调整。
以上未提及的内容详见纸质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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