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2020年5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
一、 项目名称:年产11万台燃气壁挂炉新建项目(阶段性)
二、 建设单位:浙江菲斯曼供热技术有限公司
三、 建设地点: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明路北侧、平善大道西侧
公示期为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日(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三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政编码:3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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